我在我单位工作5年,每天熬夜上班,前几天在帮助公司装卸材料时因为用力过度,造成了腰肌损伤,现在在家休养部门工作,心脏因为长期熬夜也有了心脏病,现在我受伤了在家休养了40天,在家休养领导来看望过一次,但是谈到赔偿问题,公司不想赔偿,我现在已经40天在家,我想去认定工伤,还可以吗

山东 - 潍坊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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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你已过了工伤鉴定期限了,无法再进行鉴定。

2019-07-12 20:5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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