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广元诉讼咨询
地区:广东 - 中山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