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厂中限定必须做满3个月才可辞工,3个月内想辞工者或者做满3个月而得不到准许辞工者自动去职时,就扣他一个月的薪水,这样合法么?厂方从不与劳动者签立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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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厂中限定必须做满3个月才可辞工,3个月内想辞工者或者做满3个月而得不到准许辞工者自动去职时,就扣他一个月的薪水,这样合法么?厂方从不与劳动者签立劳动合同的

《薪水支付条例》18.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水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做法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水和经济赔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薪水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水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经济赔偿和赔偿金的准则,按国家有关限定执行。1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薪水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诉讼

2019-02-15 18:5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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