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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的通告

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妥善处置进入寄递渠道的违禁物品,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 颁布单位: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安全部

  • 文       号:国邮发[2016]107号

  • 颁布时间:2016-11-07

  • 实施时间:2016-11-07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妥善处置进入寄递渠道的违禁物品,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和使用寄递服务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禁止进出境物品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禁止寄递物品(以下简称禁寄物品),主要包括:

(一)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

(二)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具体禁寄物品详见附录《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第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指导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寄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寄递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寄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对寄递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行为。

第五条 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寄物品的规定,不得交寄禁寄物品,不得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不得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

第六条 寄递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并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本规定及相关指导目录。

第七条 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对禁寄物品的防范意识、辨识知识和处置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八条 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第九条 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条 寄递企业应当制定禁寄物品处置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寄递过程中发现禁寄物品的,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妥善处置。

第十一条 寄递企业完成收寄后发现禁寄物品或者疑似禁寄物品的,应当停止发运,立即报告事发地邮政管理部门,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发现各类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管制器具等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二)发现各类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现各类爆炸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疏散人员、隔离现场,同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发现各类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感染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疏散人员、隔离现场,同时视情况报告公安、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

(五)发现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家安全、公安、新闻出版等部门;

(六)发现各类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印章以及假冒侵权等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七)发现各类禁止寄递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野生动物行政主管等部门;

(八)发现各类禁止进出境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海关、国家安全、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

(九)发现使用非机要渠道寄递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家安全机关;

(十)发现各类间谍专用器材或者疑似间谍专用器材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家安全机关;

(十一)发现其他禁寄物品或者疑似禁寄物品的,应当依法报告相关政府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接到寄递企业发现禁寄物品的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视情况联合公安、国家安全、卫生防疫、海关、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行政主管等部门相互配合、依法处置。

第十三条 禁寄物品指导目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十四条 对及时发现、报告禁寄物品,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有效避免、减少寄递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邮政管理等部门可依法给予表彰。

第十五条 寄递企业违法收寄禁寄物品的,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用户违反本规定,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邮政局2007年11月6日发布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国邮发〔2007〕152号)同时废止。

附录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1.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如手枪、步枪、冲锋枪、防暴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钢珠枪、催泪枪等。

2.弹药(含仿制品):如子弹、炸弹、手榴弹、火箭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雾)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地雷、手雷、炮弹、火药等。

二、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2.其他:如弩、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等。

三、爆炸物品

1.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等。

2.烟花爆竹:如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彩药弹等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发令纸、引火线等。

3.其他:如推进剂、发射药、硝化棉、电点火头等。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1.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烯、丙烯、乙炔、打火机等。

2.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氯气等。

3.易爆或者窒息、助燃气体:如压缩氧气、氮气、氦气、氖气、气雾剂等。

五、易燃液体

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1.易燃固体:如红磷、硫磺、铝粉、闪光粉、固体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2.自燃物质: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钛粉等。

3.遇水易燃物质:如金属钠、钾、锂、锌粉、镁粉、碳化钙(电石)、氰化钠、氰化钾等。

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如高锰酸盐、高氯酸盐、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氯酸盐、溴酸盐、硝酸盐、双氧水等。

八、毒性物质

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剧毒农药等。

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放射性物质

如铀、钴、镭、钚等。

十一、腐蚀性物质

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1.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钠咖等。

2.易制毒化学品:如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麻黄素、伪麻黄素、羟亚胺、邻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3.吸毒工具:如冰壶等。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如含有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宗教极端思想、淫秽等内容的图书、刊物、图片、照片、音像制品等。

十四、间谍专用器材

如暗藏式窃听器材、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

十五、非法伪造物品

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公章等。

十六、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1.侵犯知识产权:如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

2.假冒伪劣:如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

十七、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十八、禁止进出境物品

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十九、其他物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载明的物品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载明的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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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隔多长时间可起诉对方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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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是还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内,就可以起诉对方重婚。重婚罪法定最高刑是两年有期徒刑,按照法律规定,它的追诉时效是五年。也就是说,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对方有重婚行为那天开始算,在五年之内,你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能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过呢,如果重婚行为是连续或者持续的状态,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就不一样了,要从犯罪行为结束的那天开始算。打个比方,对方一直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就从这种共同生活状态结束的那天起,五年之内你都能去追诉。 要是打算起诉对方重婚,得准备好能证明对方重婚的证据。像重婚双方的结婚登记材料,这可是很直接的证据。还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也很重要,比如邻居看到他们一直像夫妻一样生活,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证据。证据准备充分,你的起诉才更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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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隔多长时间可起诉对方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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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之后,如果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婚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内,是可以起诉对方重婚的。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两年有期徒刑,所以它的追诉时效是五年。这就意味着,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对方重婚那一刻开始,五年之内都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要是重婚行为呈现出连续或者继续的状态,那么追诉时效就要从犯罪行为结束的那天开始计算。打个比方,对方一直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持续状态结束之后的五年内,你都有权利追诉。 在起诉的时候,证据的准备十分关键。你得收集能证明对方重婚的证据,比如重婚双方的结婚登记材料,这是很直接的证据;还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这些证人可以是邻居、朋友等,他们的证言能帮助证明对方存在重婚行为。 法律建议:一旦发现对方可能存在重婚行为,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避免时间久了证据难以获取。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合法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同时,在追诉时效内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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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隔多长时间可起诉对方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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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之后,如果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婚行为,只要还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内,是可以起诉对方重婚的。按照法律规定,重婚罪最高会判两年有期徒刑,而它的追诉时效是五年。 2、也就是说,从你发现或者应当发现对方重婚那一刻开始算,五年之内你都能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能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是对方的重婚行为是持续进行的,那追诉时效就从这个行为结束的时候开始算。打个比方,对方一直和别人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那从他们这种生活状态结束开始,五年内你都能追究其责任。 3、打算起诉的时候,得准备好能证明对方重婚的证据。像重婚双方的结婚登记材料,还有能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说的话等,都能作为证据。现在社会发展快,婚姻关系越来越复杂,未来在处理重婚案件时,可能会更注重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证据的形式和认定标准或许也会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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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隔多长时间可起诉对方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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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曾有重婚行为的,别担心过了时间不能追责。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内,都可以起诉对方重婚。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两年有期徒刑,对应的追诉时效是五年。这意味着,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对方重婚的那天算起,五年内你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要是对方的重婚行为是持续的,比如他们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追诉时效就要从这种行为结束的时候开始算。也就是说,一旦这种持续状态结束,从结束之日起五年内,你都能去追诉。 打算起诉对方重婚时,证据准备很关键。要收集能证明对方重婚的证据,像重婚双方的结婚登记材料,或者那些能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等。有了充分的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也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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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隔多长时间可起诉对方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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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后,只要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内,就能起诉对方重婚。重婚罪法定最高刑是两年有期徒刑,对应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也就是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存在重婚行为那天开始算,在五年之内可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能向公安机关报案。 要是重婚行为呈现出连续或者继续的状态,追诉时效就从犯罪行为终了的那天开始计算。举个例子,如果对方持续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从这种共同生活状态结束之日起的五年内,你都可以进行追诉。 当你决定起诉时,得准备好能够证明对方重婚的证据。像重婚双方的结婚登记材料、能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都比较关键。有了充分的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对重婚行为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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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钱放孩子名下对方是否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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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钱放在孩子名下,一般来说,法律会认为这是对孩子的赠与。一旦完成这个操作,这笔财产的所有权就归孩子了。要是夫妻离婚,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分割这笔钱的。因为从法律角度看,父母把钱存到孩子名下,就意味着这笔财产已经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转移出去,成为孩子的个人财产了。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有证据能表明,把钱放到孩子名下是为了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法院可能就不会认可这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还是会把这部分钱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所以,如果真的是打算把钱给孩子,最好保留好和赠与相关的证据,比如赠与协议、转账说明等,这样以后出现纠纷也能证明自己的本意。而要是对方质疑这笔钱是恶意转移,提出质疑的一方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也就是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不然,就只能按照正常的赠与来处理,这笔钱就属于孩子,不能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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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钱放孩子名下对方是否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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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玉溪律师 最近回复:

在生活中,有些夫妻会把钱放在孩子名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行为一般会被当成是对孩子的赠与。也就是说,一旦钱存到孩子名下,这笔财产的所有权就归孩子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的,因为它已经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要是有证据表明,夫妻一方把钱放到孩子名下是为了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可能就不会认可这种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定该行为无效,并且会把这部分钱重新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所以,给大家一些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真的是想把钱给孩子,就要注意保留好赠与相关的证据,比如赠与协议、转账说明等。这些证据能证明你确实是出于赠与的目的把钱放到孩子名下。而当对方质疑你是在恶意转移财产时,你就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用这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赠与,而不是恶意转移财产。这样才能在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中,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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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钱放孩子名下对方是否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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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钱存到孩子名下,一般来说就相当于送给孩子了,这笔财产的所有权也就归孩子。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这笔钱。从法律层面看,父母把钱存到孩子名下,就意味着这笔财产已经给到孩子,不再属于夫妻两人共有的财产。 2、不过要是有证据表明,把钱放到孩子名下是为了故意转移夫妻共有的财产,法院有可能判定这个行为无效。这种情况下,这部分钱还是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所以,如果确实是给孩子的钱,要保存好关于赠与的相关证据。要是对方怀疑这笔钱是被恶意转移的,那么提出质疑的一方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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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钱放孩子名下对方是否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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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会有疑问,离婚时放在孩子名下的钱会不会被对方分走。一般来说,把钱放到孩子名下,会被看作是对孩子的赠与,财产所有权就归孩子了,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这部分财产。从法律角度讲,父母把钱存到孩子名下,就意味着财产已经转移给孩子,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有证据表明,把钱放到孩子名下是为了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判定这种行为无效,还是会把这部分钱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所以,如果确实是给孩子的钱,一定要保留好赠与相关的证据。要是遇到对方质疑钱是恶意转移,自己就得承担举证责任。大家在处理这类事情时,要注意证据的留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要是对这方面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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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钱放孩子名下对方是否能分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把钱放在孩子名下,一般来说会被看作是对孩子的赠与。从法律层面讲,一旦完成这种操作,财产所有权就归孩子了。所以在夫妻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它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要是有证据表明,夫妻一方把钱放到孩子名下是为了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可能判定这种行为无效。这种情况下,这部分钱依然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鉴于此,要是真的是给孩子的钱,一定要保留好与赠与相关的证据,比如赠与协议、转账备注等。要是在离婚时,对方质疑这笔钱是恶意转移的,那么提出质疑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谁质疑谁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所以大家在处理这类财产问题时,要多留意证据的留存,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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