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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用水总量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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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用水总量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采用先进的用水技术,降低水的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实现合理、科学的用水方式。

第三条 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综合管理的原则。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建立节约用水协调机制,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将节约用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节约用水工作。省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全省工业节约用水、城市节约用水的指导推动工作。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的相关工作。

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节约用水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节约用水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

报纸、广播、电视和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浪费用水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节约用水工作;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节约用水技术的应用研究,促进节约用水科技成果转化。

对在节约用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节约用水管理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节约用水规划,结合年度水量调度管理要求,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

行政区域的年度用水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用水大户(以下统称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程,定期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测试成果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作为核定用水计划的依据;经测试发现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用水单位应当及时整改。

计划用水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资源消费计量、统计、通报制度。

用水单位应当依法安装和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计量准确。

用水单位有两个以上不同水源或者两类以上不同用途用水的,应当分别安装用水计量器具。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重点监控的用水单位应当安装用水计量自动监测设备,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联网。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约用水产品、设备政府采购目录;取得节约用水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设备应当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第十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中的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被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推广应用节约用水技术,推动建立节约用水设备、器具研制生产和推广使用体系。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研制节约用水型器具以及节约用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三章 节约用水措施

第十六条 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建设节约用水型企业。

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用水消耗。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节约用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率,发展节约用水高效现代农业,建设节约用水型农业。

养殖业应当发展集约化节水型养殖技术,推广养殖废水处理以及重复利用技术。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九条 洗浴、洗车、游泳馆、高尔夫球场等特殊用水行业应当采用低耗水或者循环用水等节约用水技术、设备或者设施。

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应当按照制度完善、管理严格、设施规范、宣传到位的要求,使用节约用水器具,普及公共建筑空调的循环冷却技术,建设节约用水型单位。

第二十一条 鼓励居民节约用水、合理用水。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公司和居民生活节约用水的指导,建设节约用水型居民社(小)区。

第二十二条 城市园林绿化应当采用喷灌、微灌等方式,实行节约用水。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消防、环境卫生等市政设施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用水设施管理,防止水的泄漏、流失或者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在水资源紧缺的市、县(市、区),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对雨水、微咸水、再生水、矿井水的收集、开发、利用和对海水的利用、淡化,并将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城镇新区、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时应当实行雨污分流,配套建设雨水集流、储水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已建成的城区或者基础设施,应当逐步配套雨水集流、储水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用水单位的节约用水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建立节约用水产品联动监督抽查机制,联合开展节约用水产品生产、工程建设、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并对节约用水产品认证机构和认证成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投入机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投入节约用水产业;对节约用水改造项目、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节约用水示范项目和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对企业建设的节约用水项目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约用水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政策,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水价机制。

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再生水生产实行优惠电价,免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再生水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结合其水质和用途确定。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广合同节约用水管理模式,鼓励节约用水服务机构与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节约用水管理合同,提供节约用水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约用水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或者经测试发现不合格,未及时整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安装用水计量器具或者使用不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或者未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用水计量器具不准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安装用水计量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或者未与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联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管网漏失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在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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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遭遇交通事故该怎么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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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还被认定成工伤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认定。要是事故只怪一方有错,那这一方就得负全责;要是好几方都有错,就按各自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程度,分主次和同等责任;如果各方都没错,属于意外,那就都没责任;要是有一方是故意的,其他方就不用担责。 而工伤认定也有条件,职工在上下班路上,要是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就能认定工伤。但要是职工自己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就不能认定。 如果既符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又符合工伤认定,职工能拿双重赔偿。一方面可以找交通事故责任方要侵权损害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这些都能赔;另一方面还能按工伤保险规定,享受工伤赔偿,比如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不过,像医疗费这种实际花出去的钱,一般不会重复赔。大家遇到这类情况,一定要了解清楚,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2小时前

工伤遭遇交通事故该怎么定责

律图长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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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遭遇交通事故,定责分不同情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要是一方过错导致事故,那过错方担全部责任;双方或多方有过错,就按行为作用和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若各方都没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都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事故,另一方无责任。 工伤认定方面,职工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若职工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就不能认定工伤。 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能获双重赔偿。一方面可向事故责任方要侵权损害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另一方面可按工伤保险规定,享受工伤赔偿,如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不过,医疗费等实际支出费用,一般不重复赔偿。

3小时前

工伤遭遇交通事故该怎么定责

大同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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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遇上交通事故,定责得区分不同情形来看。 先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事儿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他们会看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里起了啥作用,以及过错有多严重,来确定责任。要是事故就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的,那这过错方就得负全部责任。要是双方或者多方都有过错,那就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的作用,还有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要是各方都没过错,这就是交通意外事故,大家都没责任。要是有一方是故意造成事故的,那其他方就不用担责。 再说说工伤认定。职工在上下班路上,要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了伤,而且自己不是主要责任,那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里要注意“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个条件,如果职工自己在事故里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 要是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职工能拿到双重赔偿。一方面可以找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这些都能主张。另一方面还能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赔偿,比如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等。不过,像医疗费这些实际花出去的费用,一般不会重复赔偿。

5小时前

工伤遭遇交通事故该怎么定责

山西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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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碰上交通事故,定责得看不同情形。先说说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这事儿是由交警部门来管的。要是事故是一方的错,那这一方就得担全责。要是双方或者好几方都有错,那就得看各自的行为对事故影响有多大,错有多重,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或者次要责任。如果大家都没做错啥,是意外事故,那就都不用担责。要是有一方是故意造成事故的,那其他方就不用负责任。 再看看工伤认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并且这事儿自己不是主要责任,那就算工伤。如果职工自己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 要是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能拿到两份赔偿。可以找交通事故责任方要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这些都能要。同时,还能根据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赔偿,比如治病的费用、养伤期间的工资、伤残津贴等。不过要注意,像医疗费这类实际花出去的钱,一般不会两边都赔。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报警,让交警尽快出责任认定书。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准备好各种证明材料,这样能顺利拿到应得的赔偿。

7小时前

工伤遭遇交通事故该怎么定责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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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碰到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得看具体情况。就交通事故责任来说,是由交警部门来定的。交警会依据事故中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起的作用,还有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要是事故是因为一方过错造成的,那这一方就得负全部责任;如果好几方都有过错,就要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要是各方都没有过错,属于交通意外,那大家都不用担责;要是有一方是故意造成事故的,那其他方就没责任。 2、在工伤认定这块儿,职工要是在上下班路上,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了伤,而且自己不是主要责任方,就会被认定为工伤。这里重点强调得“不是自己的主要责任”,要是职工自己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没办法认定成工伤了。 3、要是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职工能拿到两份赔偿。一方面,可以找交通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能赔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这些;另一方面,还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赔偿,像工伤治疗的费用,停工期间的工资,还有伤残津贴等。不过像医疗费这种实际支出的费用,一般不会重复赔偿。 如今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交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工伤遇上交通事故的情况可能会增多。未来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或许会有更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标准,让责任认定更精准,赔偿机制更合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小时前

夫妻于同公司同时遭辞退应怎样处理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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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同一家公司同时被辞退,可这样处理。 先明确辞退原因。要是公司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合法理由辞退,得审查公司证据和程序是否合法。若公司无法证明,辞退就可能违法。 然后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都要收集,这些能在维权时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和公司辞退事实。 之后和公司协商。可以面谈或者发邮件,要求公司说明辞退理由,根据情况主张合法权益。如果是违法辞退,能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要是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他们调查处理。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要注意,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一年,得及时主张权利。

1小时前

夫妻于同公司同时遭辞退应怎样处理

律图丰都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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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同一家公司同时被辞退,别慌,可以按下面这些步骤来处理。 第一步,弄清楚公司辞退的原因。要是公司给出的是合法理由,像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不能胜任工作之类的,就得看看公司有没有证据,处理程序合不合法。要是公司拿不出证据,那辞退就可能是违法的。 第二步,收集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这些都得收好,它们在后面维权时能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你工作了多久、工资是多少,还有公司确实辞退了你这些事实。 然后,和公司协商。可以面对面谈,也可以发邮件,让公司说清楚为啥辞退你们。根据实际情况争取自己该有的权益。要是属于违法辞退,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让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 要是和公司谈不拢,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调查处理。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解决劳动争议必须要走的一步。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这里要提醒一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只有一年,所以一定要及时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3小时前

夫妻于同公司同时遭辞退应怎样处理

重庆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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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在同一家公司同时被辞退,遇到这种情况不用慌,下面这些处理办法能帮到你。 先搞清楚公司辞退的理由。要是公司说辞退是因为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合法理由,这时候就得看看公司有没有证据,处理的程序合不合法。要是公司拿不出证据,那这种辞退很可能就是违法的。 然后要注意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这些东西都得留好。这些证据在之后维权的时候可有用了,能证明你们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工作了多久、工资是多少,还有公司辞退你们这件事。 之后可以和公司协商。可以面对面谈,也可以发邮件,要求公司把辞退的理由说清楚,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是违法辞退,你们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让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按照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 要是和公司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进行调查处理。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解决劳动争议必须要走的一步。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最后提醒一下,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只有一年,所以发现问题要赶紧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小时前

夫妻于同公司同时遭辞退应怎样处理

劳动纠纷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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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口子在同一家公司同时被辞退了,咱可以这么办。先搞清楚公司为啥辞退他们。要是公司说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或者不能胜任工作才辞退的,就得看看公司有没有证据,办事的程序合不合法。要是公司拿不出证据,那这辞退多半就是违法的。 2、然后要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这些都得留好。这些东西能在以后维权的时候,证明他们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作了多久、工资有多少,还有公司确实辞退了他们这些事儿。 3、之后去和公司协商,可以当面谈,也可以发邮件,让公司说明白为啥辞退。根据实际情况争取自己该有的权益。要是属于违法辞退,就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让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按照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 4、要是和公司协商不好,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去调查处理。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解决劳动争议必须要走的一步。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这里要提醒一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间只有一年,所以得赶紧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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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于同公司同时遭辞退应怎样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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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同一家公司同时被辞退,该怎么应对?掌握这些处理办法,能更好维护权益。 第一步要搞清楚被辞退的原因。要是公司给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这些理由,得看看公司有没有拿出合理证据,程序是否合规。要是公司拿不出证据,那辞退就可能违法了。 第二步需要收集证据保留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和辞退通知等。这些东西能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工作了多久,工资是多少等情况。 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和公司协商。可以面对面谈,也能发邮件,要求公司说明辞退原因,根据实际情况争取合法权益。要是公司辞退不合法,你能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让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要是协商没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去调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必经步骤。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另外,一定要记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间只有一年,要及时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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