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民商法类 >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全文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全文

为加强登山管理,促进登山活动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经2015年10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1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登山活动管理、登山活动规范、登山活动安全、法律责任、附则6章34条,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 文       号:暂无信息

  •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 实施时间:暂无信息

  •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登山管理,促进登山活动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登山活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登山活动是指开展登山、攀岩、攀冰、山地户外运动等活动,登山者是指开展登山活动的团队及个人。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体育与旅游、文化相融合,将登山活动与促进全民健身等体育运动相结合,推动全省登山等体育健身消费及体育产业发展。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省登山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登山管理。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旅游、环境保护、公安、外事侨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登山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登山户外运动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自律自治制度,依法开展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登山户外运动组织参与登山管理事务,促进登山活动稳定持续发展。

第六条 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接受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依法开展活动,普及登山知识,维护登山户外运动组织和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指导、协调服务等作用。

第二章 登山活动管理

第七条 山峰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及社会需求,结合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要求,依法开展登山活动资源调查与风险评估,加强登山活动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完善相应公共服务,实现有序开放。

海拔3500米以上可供攀登山峰,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经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山峰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宣传推介、政策扶持、协调服务等措施,推进本地区登山活动资源合理利用和登山活动健康发展,健全登山活动信息发布、风险提示、应急救援等相关配套制度,协调解决登山活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山峰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登山活动管理公共信息与咨询平台,无偿向登山者提供攀登山峰名称、地理位置、海拔高度、气候条件、风险等级、配套设施、交通信息、攀登指引、应急救援等必要信息与咨询服务。

第十条 山峰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登山活动相关知识的宣传,引导登山者增强自我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登山活动区域发生可能危及登山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山峰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登山活动安全警示信息,采取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等措施。

山峰所在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山峰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登山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鼓励登山者参加登山户外运动组织举办的登山知识、技能的培训与体能训练活动。

第十二条 登山活动组织者根据登山活动风险等级依法投保相应的责任保险,登山者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三条 经营攀岩等列入国家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的登山活动,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手续,依法实施责任保险制。

第十四条 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公布山峰,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许可条件、组成登山团队,并于登山活动实施前10个工作日向山峰所在地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攀登海拔7000米以上公布山峰,在登山活动实施前90日向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未公布山峰,登山活动发起单位应当在活动实施前3个月向山峰所在地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登山活动计划中涉及依法需要政府其他部门批准的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攀登山峰活动的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目录在政务服务窗口及政务网站上公布。

第十五条 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登山团队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变更攀登季节、线路或山峰的,登山团队应当重新申请,但遇紧急情况时除外。

第十七条 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批准的登山活动,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山峰所在地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山峰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 在海拔3500米以下山峰开展登山活动的登山者,可以在活动实施前向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山峰管理机构或山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行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活动日程、联系方式等事项。

接受登记的单位应当为登记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与咨询帮助,并对登记信息予以保密,除因应急救援需要,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三章 登山活动规范

第十九条 开展登山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尊重民族习俗、宗教信仰;

(二)遵守有关安全警示规定,对暂时限制、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三)禁止在登山活动区域内安放纪念标志和其他物品;

(四)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

(五)未经批准,不得采集动物、植物、矿物及其他自然标本;

(六)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七)对登山活动中产生的废旧装备等物品和生活垃圾的处理应符合环境卫生及保护规定。

第二十条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的国内登山团队,登顶成功后,可由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确认发给登顶证书,并报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达到国家登山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个人,可按国家规定申报等级运动员称号。

第四章 登山活动安全

第二十一条 登山者应当具备对登山活动的风险认知和应急自救能力,做好知识、技能及装备等方面的事前准备,采取必要安全预防、保护措施,并承担活动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二十二条 登山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登山团队及活动组织者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助和处置措施,对活动成员作出妥善安排;必要时向登山活动经营者、山峰管理机构、当地政府及相关机构及时提出请求、寻求救助。

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的登山团队在登山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并于活动结束后将意外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二十三条 山峰管理机构、登山活动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制定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对直接服务于登山活动的人员开展有关登山事故救援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登山活动事故发生后,山峰管理机构、登山活动经营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第二十四条 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应当加强有关登山安全管理与紧急处理及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宣传,提供登山事故救援人员专业培训和救援服务。

第二十五条 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和发展登山事故救援的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登山事故救援的公共服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山峰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登山活动应急管理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登山事故救援应对机制。

海拔3500米以上公布山峰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依托山地救护力量建立登山事故救援队伍,依法履行公共救援职能。

第二十七条 登山活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采取措施,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和登山事故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条 登山事故救援活动应当在保证救援者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登山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关组织和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登山活动;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警示规定从事登山活动;

(三)对采取的暂时限制、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等不予配合。

第三十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登山活动或者擅自变更攀登季节、路线或者山峰的,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登山团队予以警告、责令停止登山活动、成绩不予认定;并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体育、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登山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来四川省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外国人来华登山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

律图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夫妻离婚婚内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婚内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时,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但是双方协商不成的,《民法典》中也没有强行规定共有财产分割的具体模式,因为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财产分割需要结合…

查看更多>>

1小时前

在校实习生离职问题?

石志忠律师

石志忠律师 最近回复:

实习也是劳动关系没什么离职问题,但要注意后果要,因为实习是验证知识的,如果擅自离开,单位不盖章比较麻烦。

1小时前

入室盗窃35万以上还给对方了如何量刑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入室盗窃35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是盗窃者事后把财物归还给了失主,这种行为属于退赃。退赃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一点。但具体怎么判,法院会综合整个案件的情况,比如犯罪手段,以及犯罪者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 如果只看退赃这一个情节,法院可能会在法定的量刑幅度里适当从轻判刑。不过就算从轻,通常也不会低于十年有期徒刑。所以,千万别干入室盗窃这种违法的事,一旦犯事,即便有退赃情节,处罚依然不轻。要是遇到法律方面的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1小时前

入室盗窃35万以上还给对方了如何量刑

律图虹口区律师

律图虹口区律师 最近回复:

入室盗窃金额达35万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还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是在事后把盗窃的财物归还给对方,这属于退赃行为。退赃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将其考虑进去。在司法实践当中,法院确定具体刑罚时,会综合全案情况。这里面包括犯罪手段怎样,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 如果只考虑退赃情节,法院可能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适当从轻判处。但要注意,即便从轻处罚,通常也不会低于十年有期徒刑。所以一旦涉及入室盗窃这种犯罪行为,积极退赃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争取从轻,但依然要面临较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建议大家遵守法律,莫要触犯法律红线。

3小时前

入室盗窃35万以上还给对方了如何量刑

上海法务律师

上海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入室盗窃金额达到35万以上,就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了。按照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是无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判处罚金,或者直接没收财产。 要是在盗窃之后,把财物归还给了对方,这种行为叫做退赃。退赃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会考虑这一点。但要注意,法院在实际判案时,不会只看退赃这一个情节。 在司法实践里,法院会综合整个案件的情况来量刑。像犯罪手段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有没有自首、立功等表现,这些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决。如果只看退赃这个情节,法院可能会在原本的量刑范围内适当从轻处罚。不过,就算从轻了,通常也不会低于十年有期徒刑。所以,要是不幸陷入这种情况,除了退赃,其他方面的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4小时前

入室盗窃35万以上还给对方了如何量刑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入室盗窃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行为,要是盗窃金额达到35万以上,那在法律里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简单说,就是偷了这么多钱,事儿可不小。按照法律规定,这种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要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处罚,还得交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惩罚可重了。 不过呢,如果小偷在偷完东西后,把财物又还给了人家,这就叫退赃。退赃在法律上可是个能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会把这个事儿考虑进去。但要注意,这可不意味着小偷就能啥事没有了。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法院判案不会只看退赃这一个事儿。他们会把整个案子的情况都综合起来分析。比如说,小偷是用什么手段偷的东西,他有没有在被抓之前自己主动去自首,或者有没有立功表现。法院会根据这些所有的情况,最后确定具体该判多少年。 要是只看退赃这一个情节,小偷可能会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得到稍微轻一点的处罚,但一般来说,最低也得判十年有期徒刑。所以啊,千万别干入室盗窃这种违法的事儿。要是犯了错,赶紧退赃争取从轻处罚,才是正确的选择。

5小时前

入室盗窃35万以上还给对方了如何量刑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要是有人入室盗窃,偷的钱达到35万以上,这在法律里就算数额特别大了。按照规定,偷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大的,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还得交罚金或者被没收财产。 2、如果这人在偷完东西之后,把财物还给了被害人,这种行为就叫退赃。退赃是个能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会考虑这一点。 3、在实际判案的时候,法院不会只看退赃这一个事儿,会把整个案子的情况综合起来。比如说犯罪的手段,犯罪的人有没有自首、立功这些表现。然后根据这些情况来确定具体判多少年。要是只看退赃这个情节,可能会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里稍微判轻一点,但一般不会低于十年有期徒刑。

1小时前

起诉离婚立案后开庭要等多久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起诉离婚立案后的开庭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要是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按照规定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开庭通常会在这个审限内安排,常见的是在立案之后一两个月左右开庭。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具体的开庭时间,一般是在立案两三个月之后,但可能会因为案件数量、复杂程度等情况而延后。 此外,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果大家想知道具体的开庭时间,可以和承办法官或者法院工作人员联系询问。这样就能及时掌握案件的进展,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

3小时前

起诉离婚立案后开庭要等多久

律图辽宁律师

律图辽宁律师 最近回复:

起诉离婚立案之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开庭时间,这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按照规定要在立案那天开始算的三个月内把案子审结。开庭时间通常会安排在这个审限之内,可能在立案之后一两个月左右就会开庭。 要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法院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案件。具体的开庭时间,一般是在立案两三个月之后。不过,要是案件数量多或者情况复杂,开庭时间也可能会往后延。 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参与诉讼的人。要是你想知道具体的开庭时间,可以跟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或者法院工作人员联系问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别着急,多和法院沟通,就能清楚进展啦。

4小时前

起诉离婚立案后开庭要等多久

律图阜新律师

律图阜新律师 最近回复:

起诉离婚立案之后,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会受到多种情况的影响。咱们可以分情况来看。 要是法院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离婚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得在立案那天开始算三个月内把案子审结。所以开庭时间一般会安排在这个审限之内,通常可能是在立案后的一两个月左右。这就好比一场短跑比赛,时间比较紧凑,法院得抓紧时间完成各项工作。 而要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一般情况下,开庭时间会在立案两三个月之后。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要是法院案件数量多,或者这个离婚案子本身比较复杂,比如涉及大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问题,开庭时间就可能往后延。这就像一场长跑比赛,时间跨度大,中间可能会有各种状况。 另外,法院会在开庭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果你特别想知道具体的开庭时间,不用干等着,可以主动和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或者法院工作人员联系问问。这样心里有底,也能提前做好准备。要是不小心错过了开庭时间,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可能会被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所以主动去了解开庭时间,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个实用小方法。

6小时前

起诉离婚立案后开庭要等多久

辽宁法务律师

辽宁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起诉离婚立案之后的开庭时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它会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按照规定要在立案那天起三个月内把案子审结。开庭时间通常会安排在这个审限之内,有可能在立案一两个月左右就开庭。 2、要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法院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具体的开庭时间,一般是在立案两三个月之后。不过,要是案件数量多或者情况复杂,开庭时间也可能会往后推迟。 3、法院会在开庭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参与诉讼的人。要是想知道具体的开庭时间,可以和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或者法院工作人员联系问问。

目录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