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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

为了防治京杭运河航运污染,保护水域环境,保证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经2015年11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5年12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公布。该《办法》共27条,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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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防治京杭运河航运污染,保护水域环境,保证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所辖京杭运河及其支线水域(以下简称京杭运河)航运污染的防治,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京杭运河沿线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协调解决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京杭运河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港口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京杭运河船舶和其他相关航运活动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贮存、运输和处理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海洋与渔业、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船舶防污染的结构、设备和器材,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范和标准,经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不能满足防污染要求的现有船舶,应当进行船舶防污染的结构和设备改造,设置油污水舱(柜)、垃圾收集箱、生活污水贮存或者无害化处理装置。

鼓励新建、改建船舶采用液化天然气等新型能源。

第六条 船舶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

第七条 船舶应当将船舶污染物及时送交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禁止向京杭运河直接排放或者丢弃船舶污染物。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船舶污染物,应当出具由海事管理机构监制的接收凭证。接收凭证应当随船保存备查。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接收的船舶污染物进行处理。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理,实行有偿服务。

第八条 禁止通过京杭运河运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

船舶运输前款规定以外的污染危害性货物及进行相关作业,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密闭、苫盖、回收等有效防污染措施,并在进出港前办理申报手续。

污染危害性货物包装、标志应当符合有关要求,装卸、过驳作业应当遵守污染危害性货物作业规程。

第九条 船舶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采取布设围油栏等防污染措施:

(一)散装持久性油类的装卸和过驳作业;

(二)散装比重小于1(相对于水)、溶解度小于0.1%具有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装卸和过驳作业;

(三)为其他船舶提供油料补给服务作业;

(四)可能造成水域污染的其他作业。

第十条 从事船舶燃料补给服务作业的船舶、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配备足够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依法取得经营资格。

第十一条 港口应当设置与其吞吐能力相适应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贮存和运输设施,满足到港船舶需要。

码头应当设置挡水装置、堆场喷淋除尘设施,建设货场污水收集、沉淀和中水再利用系统;对堆存的易扬尘货物应当采取苫盖、喷淋、压实等防尘除尘措施。

第十二条 港口从事固体散装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散落污染水域。发生货物散落污染水域的,应当迅速打捞清除,并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港口从事散装油类、类油物质和其他液体散装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时,应当合理配置装卸管系,布设防污染设备和器材,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 从事船舶修造、拆解、打捞等作业的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进行作业时,应当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他废弃物污染水体。

第十四条 发生京杭运河航运污染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报告,同时按照污染事故应急程序和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海事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污染事故应急程序作出反应,及时处置。

第十五条 船舶污染物回收及应急处理设施设备,由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标准配备,由本级人民政府保障。

第十六条 发生京杭运河航运污染事故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接受调查、取证的有关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不得谎报或者隐匿、毁灭证据。

第十七条 船舶、港口或者有关作业活动造成水域环境污染损害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损失赔偿费用。

船舶被处以罚款或者需要承担清除、赔偿等经济责任的,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有关当事方,应当在离港前办理有关财务担保手续。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发现京杭运河航运存在污染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不立即消除或者逾期不消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采取责令其临时停航、停止作业,禁止进港、离港等措施。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船舶向京杭运河直接排放船舶生活污水或者不能提供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的, 由海事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不接收船舶污染物或者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由负责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出具虚假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凭证的,由负责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港口未设置与其吞吐能力相适应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贮存和运输设施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船舶修造、拆解、打捞等作业的单位进行作业时,未采取预防措施,造成水污染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对船舶防污染的结构、设备和器材进行检验,擅自签发相应证书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污染事故的;

(三)接到污染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船舶污染物,是指由船舶或者有关作业活动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物质,包括油类、油性混合物、货物残余物、洗舱水、污染压载水、船舶垃圾、生活污水等。

(二)污染危害性货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进入水域,会产生损害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水体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的货物。

第二十六条 本省所辖其他内河水域的航运污染防治,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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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欠条、转账记录和对方真实姓名吗 沟催款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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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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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要是因为有外遇想离婚,有两种办法,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先说协议离婚。女人得和丈夫就离婚这件事达成一致,还要商量好子女由谁抚养、家里的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处理等问题。商量妥当后,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之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之后,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双方再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 要是没办法和丈夫达成协议,女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要是法官觉得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且调解也没用,就会判决离婚。不过要注意,因为女方有外遇这种过错行为,男方在离婚诉讼里有可能要求女方进行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也可能会更照顾男方。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不会单纯因为女方有外遇就直接把孩子判给男方,而是综合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陪伴孩子的时间等,来决定孩子跟谁生活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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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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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要是因为有外遇想离婚,有两种途径可选。 先说协议离婚。这种方式下,女人得和丈夫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把离婚这件事好好商量商量。要商量的内容可不少,像两人都得同意离婚,孩子以后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家里的财产怎么分,还有欠的债谁来还等等。商量好了之后,得写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把商量的结果都写清楚。然后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完之后,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这三十天里双方都要再好好想想。过了冷静期,两人还得再一起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这样协议离婚才算完成。 要是和丈夫商量不拢,那女人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了。女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试着给两人调解调解,看看能不能让两人和好。要是发现两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也没用,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不过,因为女人有外遇这个过错,在离婚诉讼里,男方是有权利要求女人给损害赔偿的。而且在分财产的时候,法院可能会更照顾男方一些。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法律建议:女人在处理离婚问题时,要尽量保持理性,和丈夫好好沟通。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最好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在法律问题上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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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律图塘沽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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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人要是因为有外遇想离婚,有两种办法,一个是协议离婚,另一个是诉讼离婚。 2、要是选择协议离婚,女人得和丈夫商量好离婚这件事,还有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处理这些事儿。商量好了之后,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完了,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两人还得再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 3、要是和丈夫商量不拢,女人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会先试着调解。要是法官觉得两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也不管用,就会判决离婚。因为女方有外遇这个过错,男方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有可能要求女方给赔偿,而且在分财产的时候,法院可能会多照顾男方一些。 4、关于孩子归谁抚养,法院会按照怎么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就怎么判的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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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天津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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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途径可选。 协议离婚相对简单。女人得和丈夫好好商量离婚的事儿,像离婚意愿、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债务如何处理等,都要达成一致。商量好后,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之后有30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双方再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 要是和丈夫谈不拢,女人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如果调解没用,而且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但要注意,因为女方有外遇过错,男方在离婚诉讼里可能会要求女方给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时也可能更偏向男方。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判决。 总之,女人面对这种情况要谨慎处理,涉及到比较复杂的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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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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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 一种是协议离婚。女人要和丈夫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情商量好,签一份书面离婚协议。之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申请开始算,有三十天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双方再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要是和丈夫达不成协议,女人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如果发现两人感情确实破裂,调解也没用,就会判决离婚。但因为女方有外遇过错,在离婚官司里,男方可能会要求损害赔偿,而且财产分割可能会更照顾男方。孩子抚养权方面,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建议女人先尽量和丈夫好好协商,争取协议离婚,好聚好散。要是实在谈不拢再考虑诉讼,但要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赔偿和财产分割不利情况的准备。要重视子女的权益,积极配合法院保障孩子未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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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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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会担责吗?答案是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大概率要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在刑事责任上,犯罪一般是谁干的谁担责。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那他得自己承担刑事处罚,父母通常不用跟着受刑事处罚。不过,要是父母教唆或者帮助未成年人杀人,那父母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方面,因为未成年人大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是他们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得给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像医疗费、丧葬费这些都得赔。不过,如果父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监护职责,那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所以,家长们一定要履行好监护教育责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避免此类悲剧发生。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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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律图广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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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来聊聊未成年人杀人,父母需要承担的责任。首先是刑事责任,犯罪行为一般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就得自己负刑责,正常情况下父母不用承担孩子的刑事处罚。不过呢,要是父母存在教唆、帮助未成年人杀人这类行为,那父母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说说民事责任,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得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医疗费、丧葬费这些费用都得赔。不过,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那侵权责任是可以减轻的。 所以说,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不一定直接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等责任可能是跑不了的。父母平时要多注意尽到监护职责,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万一真遇到这样的事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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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律图防城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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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不一定直接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先说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责任一般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那就要对自己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父母不用替他们接受刑事处罚。不过也有例外,如果父母存在教唆、帮助未成年人杀人这类行为,那父母自己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说说民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当未成年人杀了人,父母就得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这些费用。不过,如果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平时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那么可以适当减轻他们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父母虽然可能不用直接背刑事上的锅,但在民事赔偿这一块,大概率是跑不了的,除非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监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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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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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事件,父母是否担责是个复杂的问题。在法律层面,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有不同的判定规则。 从刑事责任来看,犯罪行为是由实施者自己负责的。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法律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那他就得为杀人行为承担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父母不用跟着承担孩子的刑事处罚。但要是父母教唆或者帮助未成年人去杀人,那父母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父母给孩子提供杀人工具,或者怂恿孩子去实施杀人行为,这种情况下父母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在民事责任方面,因为未成年人大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得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像医疗费、丧葬费这些费用都得赔。不过,如果父母平时尽到了监护职责,比如经常教育孩子遵守法律、关爱他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考虑减轻他们的侵权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父母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让孩子知法守法。一旦发生类似不幸事件,要积极配合处理,主动承担应有的民事责任,这样也有利于事情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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