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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等而制定的。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三号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3号

  • 颁布时间:1997-12-29

  • 实施时间:1998-10-01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宪法法律

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第八条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第十条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

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第十二条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第十五条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国家鼓励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本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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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前

我想请问一下,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补个结婚证有急用,就代表结婚了吗?

王利云离婚律师

王利云离婚律师 最近回复:

先说重点:判决书不能用来补结婚证,也不等于拿着判决书就一直是已婚状态。 法条:《民法典》第1080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才算解除。 分两种情况跟你讲清楚: 1.?如果这份是离婚判决书:一旦生效,你们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你们法律上已经离婚。民政局系统里不会再给你补发结婚证,根本办不了。离婚判决书就等同于离婚证。 ? 2.?如果是确认婚姻有效的判决书:那婚姻本身是存在的,可以拿着判决书去民政局补领结婚证。 ??重要提醒: 如果是离婚判决,就算你手里有判决书,也不能再去补办结婚证。想恢复婚姻,必须两个人一起去民政局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才算复婚。

2小时前

债权转让需遵循的规则是什么

四川法务律师

四川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债权转让在生活中很常见,但其中有不少法律规则需要大家了解。 债权不是随便就能转让的,它得具备可转让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如果是根据债权自身性质不能转让、双方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或者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就没办法进行转让。打个比方,如果双方约定这非金钱债权不能转让,要是有善意第三人不知道这个约定,那这个约定对第三人就没有效力;要是约定金钱债权不能转让,那对所有第三人都没效力。 债权转让得通知债务人。要是债权人转让债权却没通知债务人,那这个转让对债务人就不生效。而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一般不能撤销,除非得到了受让人的同意。 债权转让后,相关的从权利通常也会跟着转移给受让人。不过要是这个从权利是专属于债权人自己的,那就不会转移。并且受让人拿到从权利,不会因为没办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没转移占有就受影响。 当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他对原来债权人的一些合理抗辩理由,也能拿来对抗新的受让人。 另外,债务人还有可能主张抵销权。一种情况是,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时,他对原来的债权人也有债权,并且自己的债权比转让的债权先到期或者同时到期;另一种情况是,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个合同产生的。 法律建议: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债权人一定要及时、合法地通知债务人,避免转让无效;受让人要注意审查债权的可转让性和相关从权利的情况;债务人遇到债权转让,要清楚自己的抗辩权和抵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小时前

债权转让需遵循的规则是什么

内江法务律师

内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债权得具备可转让的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像那些基于债权本身性质不能转让、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以及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就不能进行转让。比如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方;要是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同样不能对抗第三方。 2、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让时,如果没通知债务人,那这个转让对债务人就没有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一般不能撤销,不过要是经过了受让人同意就另当别论。 3、从权利会跟着转移。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受让人能获得和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除非这个从权利是专属于债权人自己的。而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会因为从权利没办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没转移占有就受影响。 4、债务人能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把对让与人的抗辩转而向受让人主张。 5、债务人还能主张抵销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比转让的债权先到期或者同时到期;另一种是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是因为同一个合同产生的。在当下法律行业发展中,随着交易场景日益复杂多样,债权转让规则也在不断适应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4小时前

债权转让需遵循的规则是什么

泸州法务律师

泸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债权转让时,有一些规则需要大家注意。 不是所有债权都能转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于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就不可以转让。要是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能转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约定金钱债权不能转让,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权转让得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却没通知,那转让对债务人就不产生效力。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通知不能撤销,除非受让人同意。 债权转让后,从权利通常会跟着转移。受让人能取得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而且,就算从权利没办转移登记或未转移占有,也不影响受让人取得从权利。 债务人也有相应权利。接到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债务人还能主张抵销权:一是债务人对让与人有债权,且该债权先于或与转让债权同时到期;二是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债权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5小时前

债权转让需遵循的规则是什么

债权债务咨询顾问律师

债权债务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债权转让要遵循这些规则: 债权得具有可转让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基于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要是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能对抗第三人。遇到这种约定不能转让情况的,就别进行转让,以免后续产生纠纷。 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没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且债权转让通知一般不能撤销,除非受让人同意。所以债权人转让债权后,要及时通知债务人。 从权利会随之转移。债权人转让债权,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受是否办理转移登记或转移占有的影响。 债务人能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所以受让人要考虑到债务人可能行使抗辩权的情况。 债务人可主张抵销权。有两种情形,一是债务人接到通知时,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自身债权先于或与转让债权同时到期;二是债权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出现这两种情况,债务人就可以主张抵销权利。

5小时前

债权转让需遵循的规则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债权转让得按下面这些规则来。 第一,债权得是能转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些债权不能转让,像根据债权性质不能转的、当事人约定不能转的,还有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转的。要是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能转让,这约束不了善意第三人;要是约定金钱债权不能转让,那就约束不了任何第三人。 第二,得通知债务人。债权人把债权转出去,却没通知债务人,这转让对债务人就没用。而且债权转让通知一般不能撤销,除非受让人同意。 第三,从权利会跟着转移。债权人转让债权,受让人能拿到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不过那种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就算从权利没办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没转移占有,也不影响受让人取得从权利。 第四,债务人能向受让人行使抗辩权。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原来债权人的抗辩理由,也能拿来对抗新的受让人。 第五,债务人能主张抵销权。有两种情况可以这么做,一种是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时,自己对原来债权人有债权,并且这个债权比转让的债权先到期或者同时到期;另一种是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个合同产生的。

2小时前

被上网追逃的人会不会去坐牢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被上网追逃的人不一定得坐牢。上网追逃是公安机关的一种侦查手段,就是他们依照职权把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录入公安网追逃系统,以此来抓捕犯罪嫌疑人。一般适用的是那些已经被公安机关初步查证有犯罪嫌疑,可人却在逃的人。 那到底会不会坐牢,关键得看法院的判决。按照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没经过法院依法判决,都不能确定一个人有罪。就算被上网追逃了,要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一些情况,比如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法律不把它当成犯罪;犯罪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有特赦令免除了刑罚;属于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受害者没去告诉或者后来又撤回告诉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出现这些情况,法律规定是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 要是经过法院审判,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还得判监禁刑罚,那肯定就得坐牢。但要是被认定无罪,或者虽然有罪,不过符合缓刑、单处罚金这些不用坐牢的条件,那就不用去坐牢啦。所以,不能觉得被上网追逃就一定会坐牢,得看最终的审判结果。

2小时前

被上网追逃的人会不会去坐牢

律图景德镇律师

律图景德镇律师 最近回复:

被上网追逃,大家可别以为就一定会坐牢。上网追逃其实是公安机关的一种侦查手段,就是警察为了抓住犯罪嫌疑人,把在逃嫌疑人的信息录入公安网追逃系统。一般是那些有初步证据证明涉嫌犯罪,还躲起来不见人的家伙会被追逃。 但一个人最终会不会进监狱,得法院说了算。依照咱们国家法律里的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没经过法院正式审判定罪,谁都不能说这人就是罪犯。即使被上网追逃,也不意味着就一定会被判刑坐牢。要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情节特别轻,危害也不大,法律不认为这算犯罪;或者犯罪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还有被特赦不用再受处罚;属于那种要自己去法院起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当事人没起诉或者又撤了诉;甚至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等情况,按照法律是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的。 要是经过法院审判,认定这人确实犯罪了,而且得关起来服刑,那他就得坐牢;但要是被判无罪,或者虽然有罪,不过符合缓刑条件,在家接受监管就行,又或者只需要交点罚金,那就不用去坐牢啦。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如果被上网追逃,最好主动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争取宽大处理。毕竟越躲只会让事情越糟,主动配合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

2小时前

被上网追逃的人会不会去坐牢

江西法务律师

江西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被警方上网追逃的人,不一定就得去坐牢。上网追逃其实是公安机关用的一种侦查手段,就是为了抓住犯罪嫌疑人,把在逃嫌疑人的信息录入到公安网追逃系统里。一般来说,是那些已经被公安机关掌握了初步犯罪证据、人却在逃的人,才会被上网追逃。 2、一个人会不会坐牢,最终得看法院怎么判。按照法律的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没经过法院正式判决,任何人都不能被认定有罪。就算被上网追逃了,要是经过侦查,发现这个人犯罪情节特别轻,危害不大,从法律上来说算不上犯罪;或者犯罪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间;又或者已经有特赦令免除了刑罚;还有一些按照刑法规定,得有人去法院告状才处理的犯罪,结果没人去告或者告状的人又撤了;甚至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经死亡等情况,按照法律规定,都不用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过法院审判,如果认定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罪,而且得关到监狱里服刑,那肯定就得去坐牢了 。但要是被认定没罪,或者虽然有罪,不过符合判缓刑、只交罚金这种不用关到监狱里的条件,那就不用坐牢。

2小时前

被上网追逃的人会不会去坐牢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被上网追逃不意味着一定会坐牢。上网追逃是公安机关为抓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侦查手段,会把在逃嫌疑人信息录入公安网追逃系统。适用上网追逃的是有初步证据证明涉嫌犯罪且在逃的人。 一个人会不会坐牢,最终由法院判决说了算。按照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没经过法院依法判决,谁都不能被确定有罪。就算被上网追逃了,要是侦查后发现存在一些情况,比如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被害人没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依照法律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要是法院审判后,认定嫌疑人有罪,而且要处以监禁刑罚,那嫌疑人就得坐牢。但要是被认定无罪,或者虽然有罪,不过符合缓刑、单处罚金等不用关在监狱里的刑罚适用条件,就不用坐牢。所以,被上网追逃后最终坐不坐牢,得看具体的司法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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