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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科技进步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电力工业部(已变更)

  • 文       号:电技[1996]279号

  • 颁布时间:1996-04-25

  • 实施时间:1996-04-25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科技进步考核办法》的通知
(1996年4月25日 电技[1996]279号)
为充分发挥科技工作的先导作用,促使电力企业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提高电力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科学管理水平,部决定在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电力公司开展创建“科技进步先进企业”工作,现将《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科技进步考核办法》(试行稿),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试行。
各单位在试行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将执行中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告部科技司。
附件: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科技进步考核办法(试行稿)
附件:
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科技进步考核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坚持“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推动电力工业的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规定及部电技[1994]446号文(12条决定)和部电办[1995]394号文(11条意见)的要求,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强化依靠科技进步增加企业效益的观念,建立起依靠科技进步的机制,是当前电力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电力企业科技进步考核是推动企业管理的措施之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的科技工作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电力公司总经理是企业科技进步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责任者,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对企业的科技进步负有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依靠科技发展电力工业的观念,把科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第五条 各企业在电力体制改革中,要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科技投入、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主体。科技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和部关于科技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科技工作管理办法,推动企业整体技术进步。
第六条 企业应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按规划制订科技工作年度实施计划。电力科技工作应紧紧围绕提高效率、改善环境、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标,把解决电力建设、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根据企业生产、建设、经营活动的需要选题立项,并认真实施和检查。
第七条 科技投入是科技进步的必要条件,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基本保证。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科技经费的稳定来源,同时运用经济和政策手段,引导、鼓励多渠道,多层次的增加科技投入,确保科技投入随经济需要的增长逐年增加,到2000年力争达到年销售电量收入的1.5%。
第八条 努力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要求投入产出比达到1:5。
第九条 鼓励各电力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技术转让、技术协作。每年新开的科研项目必须组织专家论证,避免封闭式的、低层次的重复立项,必要时可以组织联合攻关。重视新技术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应用,并在应用中创新。对于先进适用的新技术的推广工作应优先安排项目和经费。
第十条 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技术法规。
第十一条 积极推行企业管理现代化,积极开展科技信息工作。在企业管理中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 量化指标的标准
第十二条 量化指标的考核采用计分制,基本分为100分,承担国家和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获奖及专利等另加分。先进标准的基本分90分,且总分110分以上。
第十三条 网局的各项评分为其直属部分与下属各省之和的平均值。
第四章 考核评定
第十四条 各电力集团公司及省电力公司每年一次定期自查考核,次年3月前将自查结果报部科技司备案。
第十五条 部每两年评选一次科技进步先进企业,凡连续两年自查考核都达到先进标准的公司均可申报,科技司组织检查核实,对合格者授予“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称号,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动态考核,达不到标准者取消称号。
第十六条 凡获得“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称号的公司,部授予奖牌并给予表彰。
量化指标考核表
┌──┬──────────┬────────┬──┬──┬────────┐
│序号│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及评分 │自查│考核│ 备注 │
│ │ │ │得分│得分│ │
│ │ │ │ │ │ │
├──┼──────────┼────────┼──┼──┼────────┤
│一 │ 组织管理 │ 35分 │ │ │ │
├──┼──────────┼────────┼──┼──┼────────┤
│ │(1) 第一把手要亲 │ │ │ │ │
│ │自抓科技进步工作, │5分 │ │ │ │
│ │并将其纳入任期目 │ │ │ │ │
│ │标 │ │ │ │ │
│ │(2) 成立由第一把 │4分 │ │ │ │
│ │手任组长,包括有生 │ │ │ │ │
│ │产、基建、规划、计 │ │ │ │ │
│ │划、财务、调度、科技│ │ │ │ │
│ │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 │ │ │ │
│ │的科技领导小组 │ │ │ │ │
│ │(3) 设立科技管理 │2分 │ │ │ │
│ │专职机构或配置足 │ │ │ │ │
│ │够的有经验的专职 │ │ │ │ │
│ │管理人员。 │ │ │ │ │
│ │(4) 科技领导小组 │ │ │ │ │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两次会议4分 │ │ │ │
│ │会议,研究科技规 │一次会议2分 │ │ │ │
│ │划、计划、科技经费、│未开会扣3分 │ │ │ │
│ │青年科技人才培养 │ │ │ │ │
│ │等 │ │ │ │ │
│ │(5) 制定若干科技 │15分 │ │ │ │
│ │工作管理办法包括 │每项3分 │ │ │ │
│ │计划、资金、成果、推│ │ │ │ │
│ │广、奖励 │ │ │ │ │
│ │组织管理 │35分 │ │ │全公司科技成果、│
│ │(6) 全公司科技工 │2分 │ │ │信息交流及推广应│
│ │作会议: │每延1年减1分,集│ │ │用会可与科技会等│
│ │集团公司3年一次 │团3年或省2年不 │ │ │相关的会议一起召│
│ │省公司2年一次 │开,扣2分。 │ │ │开 │
│ │ │ │ │ │ │
├──┼──────────┼────────┼──┼──┼────────┤
│ 二 │ 科技攻关 │ 32分 │ │ │ │
├──┼──────────┼────────┼──┼──┼────────┤
│ │(7) 申请和承担国 │获批准项目一项扣│ │ │ │
│ │家或行业的重大科 │2分 │ │ │ │
│ │技项目。 │ │ │ │ │
│ │(8) 针对本公司存 │有规划 6分 │ │ │ │
│ │在的关键技术问题, │无规划 扣2分 │ │ │ │
│ │制定中长期科技发 │ │ │ │ │
│ │展规划。 │ │ │ │ │
│ │(9) 年度科技攻关 │有计划 5分 │ │ │ │
│ │项目计划: │无计划 扣2分 │ │ │ │
│ │(10)制订科技成果 │有计划 4分 │ │ │ │
│ │推广计划。 │无计划 扣2分 │ │ │ │
│ │(11)及时向部上报 │3分 │ │ │ │
│ │年度科技计划软盘 │100% │ │ │ │
│ │(12)承担国家或行 │完成一项扣4分, │ │ │ │
│ │业重大科技项目完 │累计加分,未完 │ │ │ │
│ │成率。 │成按比例减 │ │ │ │
│ │(13)本公司年度科 │≥90% 5分 │ │ │ │
│ │技计划完成率应≥ │≥80% 3分 │ │ │ │
│ │90% │≥70% 1分 │ │ │ │
│ │ │<70%扣3分 │ │ │ │
├──┼──────────┼────────┼──┼──┼────────┤
│ │科技攻关 │35分 │ │ │指推广应用,不论│
│ │ │≥90% 4分 │ │ │是自己完成的或是│
│ │(14)科技成果推广 │≥80% 3分 │ │ │引进的新技术成果│
│ │计划完成率 │≥70% 2分 │ │ │都在之列。 │
│ │ │>70%扣2分 │ │ │ │
│ │(15)科技成果或新 │5分,按滚动3年统│ │ │因技术落后自然淘│
│ │技术的继续使用率 │计每减10个百分点│ │ │汰者除外。 │
│ │应≥90%。 │减1分 │ │ │ │
│ │(16)获得国家和行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 │ │ │
│ │业奖励的给予加分 │: │ │ │ │
│ │ │一等奖一项加9分 │ │ │ │
│ │ │二等奖一项加7分 │ │ │ │
│ │ │三等奖一项加5分 │ │ │ │
│ │ │四等奖一项加3分 │ │ │ │
│ │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 │ │ │
│ │ │奖: │ │ │ │
│ │ │一等奖一项加7分 │ │ │ │
│ │ │二等奖一项加5分 │ │ │ │
│ │ │三等奖一项加3分 │ │ │ │
│ │(17)获国家专利加分 │四等奖一项加1分 │ │ │ │
│ │ │获国家发明奖一项│ │ │ │
│ │ │加5分, │ │ │ │
│ │ │获一项专利加2分 │ │ │ │
├──┼──────────┼────────┼──┼──┼────────┤
│三 │科技投入与产出 │ 33分 │ │ │ │
├──┼──────────┼────────┼──┼──┼────────┤
│ │(18)集团或省公司 │≥1.0% 10分 │ │ │考核年不少于1% │
│ │科技经费投入,要求 │≥0.8% 8分 │ │ │,要求每年递增 │
│ │不少于年售电量收 │≥0.6% 5分 │ │ │大于0.1%,到 │
│ │入的1% │≥0.3% 2分 │ │ │2000年力争达到 │
│ │ │ │ │ │1.5% │
├──┼──────────┼────────┼──┼──┼────────┤
│ │科技投入与产出 │33分 │ │ │ │
│ │其中科技成果推广 │推广费用未达到要│ │ │ │
│ │的费用应不少于总 │求的扣2分。 │ │ │ │
│ │科技经费的15% │ │ │ │ │
│ │(19)集团或省公司 │3分 │ │ │要求对所属的设 │
│ │要监督所属单位的 │一项达不到减1分 │ │ │计、施工、修造 │
│ │ │ │ │ │单位进行考核 │
│ │科技投入 │ │ │ │ │
│ │设计单位的科技投 │ │ │ │ │
│ │入不少于工程设计 │ │ │ │ │
│ │费的0.6% │ │ │ │ │
│ │施工单位科技投入 │ │ │ │ │
│ │不少于施工费 │ │ │ │ │
│ │的0.6% │ │ │ │ │
│ │修造企业科技经费 │ │ │ │ │
│ │应不少于年销售收 │ │ │ │ │
│ │入的1.5% │≥1:5 10分 │ │ │ │
│ │(20)科技投入与产 │≥1:4 8分 │ │ │ │
│ │出比应大于1:5。 │≥1:3 5分 │ │ │ │
│ │ │≥36% 10分 │ │ │计算期以1990年为│
│ │(21)科技进步贡献 │≥30% 8分 │ │ │基年,计算1990年│
│ │率应≥36% │ 20% 5分 │ │ │至考核年的科技进│
│ │ │ │ │ │步贡献率,要求 │
│ │ │≤20% 0分 │ │ │1996年大于36% │
│ │ │ │ │ │,以后每年增长 │
│ │ │ │ │ │1.5个百分点 │
└──┴──────────┴────────┴──┴──┴────────┘
附1:
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科技
进步考核办法有关考核指标的说明
一、科技投入
科技投入要求达到年销售电量收入的1%以上,主要是指用于科技开发和研究的课题费用,同时也包含了推广中的二次开发费用和技措技改中的技术开发费用。要确保科技投入随经济的增长逐年增加,到2000年力争达到年销售电量收入的1.5%。
二、投入产出比
投入产出比采取直接计算的方法,以具体科技项目作为统计单位,逐项计算其新增的直接经济收益,再逐一迭加,反映企业在规定时期内硬科技进步项目的总效果。要求考核期内的投入产出比达到1:5。对于安全、环保、提高管理水平等不能测算经济效益的项目,不计入投入产出比考核。
1.计算范围:企业在考核年度内完成并转入生产的科技进步项目所取得的可计算的直接经济效益。这些项目应包括国家重点科技项目以及行业或企业的科技项目,还应包括以科技进步为主的技措技改项目等,其计算公式是:
M=E-C
式中:M--规定时期的科技进步所创造的净效益总额;
E--同一时期各科技进步项目实得收益之和;
C--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投入的总费用。
2.计算方法:采用分类计算方法,对可以计算的项目仅计算其直接经济效益,不计算其间接经济效益,逐项计算,再逐一迭加。效益分类如下:
(1)增产增效:主要指提高劳动生产率。如:减少维护工作量、缩短工期、提高出力等,所创的新增收益。
(2)提高电能质量:主要指提高频率、电压质量、供电可靠性等,产生的经济效益。
(3)节能降耗:主要指节约能耗和物耗。如节约煤、水、油、电或其它原材料,降低能耗、线损,废物回收利用等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及类似的科技进步而获得的收益。
(4)安全:主要指提高人身安全保护、设备、电网安全运行水平等所获得的经济效益。
(5)环境保护:主要指实施环境保护项目所获得的社会效益。
(6)其它:如改善劳动环境、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提高工程质量等等,所获得的收益和社会效益。
3.计算原则:
(1)分类计算、迭加汇总的原则:企业对考核年应计算的科技项目,逐项计算,分类迭加汇总。
(2)年度增长原则:每个项目只计算当年比上年新增加的收益,对连续新增效益的项目最多填报3年。(项目较大,实施周期跨年度,生产效应滞后期长的,不受年度限制,但要另行确定计算期限的起始时间,最多填报3年)。
(3)企业效益服从社会效益的原则:对企业有经济效益,但有损于社会效益的项目不予计算。
(4)工序有限延伸原则:项目实施后,在本工序无明显效益,或出现负效应,但对后部工序有效益,可延伸至有效益的工序计算。
(5)财务实收核定原则:计算项目的新增直接经济效益,必须扣除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大项目应包括多年投入的合理分摊部分),并经财务部门审核认可。
(6)不重复原则:一个项目的收益在总计中只得计算一次,不得重复。几项科技措施在同一生产环节中实施,各项新增收益之和,不得大于该生产环节新增的总收益。
4.汇总的分类:
(1)科技引进;
(2)科技发展;
(3)技措技改。
以上分类不包括单纯基础性科学研究项目,只计算可在生产中应用的科技进步项目。
三、“科技进步贡献率”的计算
科技进步对产值增长速度的贡献,即在产值增长速度中科技进步因素所占比重,它是反映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作用大小的一项综合指标。
1.计算方法:
(1)科技进步的年平均增长速度:
??=y-ak-βi
式中:?唬嚎萍冀?步的年平均增长速度;
y:产出的年平均增长速度;
k:资金的年平均增长速度;
L:劳动者的年平均增长速度;
a:资金的产出弹性系数;
β:劳动的产出弹性系数。
(2)产出的年平均增长速度:
式中:yt:t年的产出
yo:基年的产出。
(3)资金的年平均增长速度:
式中:kt:k年的资金(计算期t年的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之和);
ko:基年的资金(计算期基年的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之和)。
(4)劳动者的年平均增长速度:
式中:lt:计算期t年的劳动者人数;
lo:计算期基年的劳动者人数。
(5)科技进步贡献率:
(6)计算原始数据:
┈┈┈┈┈┈┈┈┈┈┈┈┈┈┈┈┈┈┈┈┈┈┈┈┈┈┈┈┈┈┈┈
生产总值 固定资产 流动资金 劳动者人数
年份 指 数
(1990年为100) (亿元) (亿元) (万人)
┈┈┈┈┈┈┈┈┈┈┈┈┈┈┈┈┈┈┈┈┈┈┈┈┈┈┈┈┈┈┈┈
1990

┈┈┈┈┈┈┈┈┈┈┈┈┈┈┈┈┈┈┈┈┈┈┈┈┈┈┈┈┈┈┈┈
2?奔扑闾跫?:
(1)计算期以1990年为基年,计算1990年至考核年的科技进步贡献率。
(2)弹性系数取??=0.25~0.35,β=l-??=0.75-0.65。
(3)原始数据中产出统一换算为按计算期基年不变价格计算的产值,资金为固定资产原值年平均数与流动资产平均余额之和,原则上也按可比价格计算,条件不具备时,暂用现价资金数。
(4)劳动者指职工年平均人数。??
附2:科技进步项目新增直接经济效益统计表(表式)
┌───────────────────────────────────────┐
│ 科技进步项目新增直接经济效益统计表(单位:万元) │
├────────────┬────────────────────┬──┬──┤
│ │ 效 益 分 类 │项目│净增│
│ ├──┬──┬───┬──┬──┬──┬─┤投入│效益│
│ 项目 │合计│增产│提高电│节能│安全│环境│其│(C) │(M) │
│ │(E) │增效│能质量│降耗│ │保护│它│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一、科技引进 │ │ │ │ │ │ │ │ │ │
├────────────┼──┼──┼───┼──┼──┼──┼─┼──┼──┤
│ 1.国外引进 │ │ │ │ │ │ │ │ │ │
├────────────┼──┼──┼───┼──┼──┼──┼─┼──┼──┤
│ 2.国内、外单位引进 │ │ │ │ │ │ │ │ │ │
├────────────┼──┼──┼───┼──┼──┼──┼─┼──┼──┤
│ 二、科技发展 │ │ │ │ │ │ │ │ │ │
├────────────┼──┼──┼───┼──┼──┼──┼─┼──┼──┤
│ 1.科技攻关 │ │ │ │ │ │ │ │ │ │
├────────────┼──┼──┼───┼──┼──┼──┼─┼──┼──┤
│ 2.成果应用 │ │ │ │ │ │ │ │ │ │
├────────────┼──┼──┼───┼──┼──┼──┼─┼──┼──┤
│ 3.消化吸收 │ │ │ │ │ │ │ │ │ │
├────────────┼──┼──┼───┼──┼──┼──┼─┼──┼──┤
│ 4.新产品开发 │ │ │ │ │ │ │ │ │ │
├────────────┼──┼──┼───┼──┼──┼──┼─┼──┼──┤
│ 5.发明与专利 │ │ │ │ │ │ │ │ │ │
├────────────┼──┼──┼───┼──┼──┼──┼─┼──┼──┤
│ 6.综合利用 │ │ │ │ │ │ │ │ │ │
├────────────┼──┼──┼───┼──┼──┼──┼─┼──┼──┤
│ 7.技术转让 │ │ │ │ │ │ │ │ │ │
├────────────┼──┼──┼───┼──┼──┼──┼─┼──┼──┤
│ 8.合理化建议 │ │ │ │ │ │ │ │ │ │
├────────────┼──┼──┼───┼──┼──┼──┼─┼──┼──┤
│ 三、技措技改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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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判多久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个人搞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这事儿,一旦涉及金额到了20万,那就得留意是否踩到法律红线了。要是同时满足吸收对象达到30人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就已经达到相关立案标准。这里说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就是本来没按照正规合法的路径,绕着弯儿去吸纳大家的钱。 根据咱国家的刑法,要是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这么干,扰乱了金融秩序,那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而且还得交罚金,也有可能只单处罚金。要是数额就20万,一般算作犯罪情节比较一般。在没有其他加重或者减轻情节的情况下,大概率会在这个处罚幅度内从轻量刑。有可能光判处罚金,也有可能被关几个月到一年多,同时交罚金。 要是不小心涉及这类案件,建议第一时间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应对办法。而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交代情况,争取从轻处理。要是当事人主动退还所吸收的钱财,减少被害人的损失,这在量刑时也会被考虑进去。不过,最终的量刑结果会综合整个案件的各种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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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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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个人要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20万,要是同时符合吸收对象有30人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这些条件,那就达到立案标准了。 2、按照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这么做,扰乱了金融秩序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吸收存款数额是20万的,一般属于犯罪情节比较普通的情况。要是没有其他加重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很可能会在这个量刑幅度里从轻判罚。有可能只判处罚金,也有可能被判几个月到一年多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交罚金。 4、但要注意,具体判多少刑,得把整个案件的所有情况放在一起综合判断。

2小时前

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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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20万,如果满足吸收对象30人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按照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单处罚金。 要是吸收存款数额在20万,一般属于犯罪情节普通的情况。要是没有其他加重或减轻情节,大概率会在这个量刑幅度内从轻判罚。有可能只判处罚金,也有可能被判几个月到一年多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但需要注意,最终的量刑并不是只看吸收存款的金额。法院会结合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犯罪动机、是否积极退赔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所以,具体到每个案件的量刑都可能存在差异。如果遇到这类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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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判多久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咱们来聊聊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问题。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20万,要是同时满足吸收对象30人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那就达到立案标准了。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吸收数额是20万,一般属于犯罪情节普通的情况。要是没有其他加重或者减轻情节,大概率会在这个量刑幅度内从轻量刑。有可能只是单处罚金,也有可能被判处几个月到一年多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交罚金。 但要注意,具体的量刑可不是只看这一个数额,会结合整个案件的全部情况来综合判定。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别去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条红线,不然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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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个人要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20万,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就会达到立案标准。这两个条件,一个是吸收存款的对象有30人以上,另一个是给存款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还扰乱了金融秩序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会并处罚金,或者也可以只单处罚金。 要是吸收存款数额在20万,一般属于犯罪情节比较普通的情况。要是没有其他加重或者减轻的情节,大概率会在刚才说的量刑幅度内从轻量刑。有可能只是单处罚金,也有可能会被判处几个月到一年多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得交罚金。 不过要注意,最终具体怎么量刑,可不是只看这一个数额,法院会结合整个案件的所有情况来综合判定。比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有没有积极退赔、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这些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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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抚养费判决,通过什么途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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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对抚养费判决结果不服怎么办?不用慌,你有上诉的权利。在判决书送到你手上那天起,十五天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首先得准备上诉状。这上诉状里要写清楚自己和对方的基本信息,原审法院的名字、案子编号和案由,还有你上诉的请求和为啥要上诉等内容。 准备好上诉状后,交给原审法院,并且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数量准备相应的副本。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会在五天内把上诉状副本送给对方。对方要在收到上诉状副本的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法院收到答辩状后,又会在五天内把副本送给你。 最后,原审法院会把上诉状、答辩状,还有整个案子的案卷和证据,都送到第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来审理。 要注意上诉时间很关键,一定要在规定的十五天内提起上诉,不然可能就丧失上诉机会了。要是过程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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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服抚养费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先准备上诉状,里面要写清楚当事人基本信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还有上诉请求和理由。 接着把上诉状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并且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数量提供副本。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在五天内把上诉状副本送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要在收到副本后的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法院收到答辩状后,会在五天内把副本送给上诉人。 最后,原审法院会把上诉状、答辩状,还有全部案卷和证据,一起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建议大家上诉前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和证据是否充足。准备上诉材料时,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诉状和答辩状,避免耽误上诉流程。要是对上诉流程不熟悉,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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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前

不服抚养费判决,通过什么途径上诉

律图安阳律师

律图安阳律师 最近回复:

在抚养费判决结果出来后,如果您觉得这个判决不合理,是有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您可以在收到判决书那天起的十五天内,向比原审法院更高一级的法院提出上诉。 要上诉,第一步得准备一份上诉状。这份上诉状要写清楚您和对方的基本信息,像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原审法院叫什么、案件的编号以及这个案子是关于什么事儿的,最重要的是要把您上诉的要求和为啥要上诉的理由写明白。 准备好上诉状后,把它交给原审法院。同时,要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数量多准备几份副本一起交上去。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在五天内把上诉状的副本送给对方。对方要在拿到副本后的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说明他们的想法。法院收到答辩状后,又会在五天内把答辩状的副本送给您。 最后,原审法院会把上诉状、答辩状,还有这个案子的所有材料和证据,都移交给第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来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法律建议:上诉是您的合法权利,但上诉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看看您的上诉理由是否充分、合理。准备上诉状时要仔细认真,把理由阐述清晰,这样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4小时前

不服抚养费判决,通过什么途径上诉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要是对抚养费的判决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判决书那天开始算的十五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首先得准备上诉材料,上诉状里要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像姓名、地址这些,还有原来审理案件的法院名字、案子的编号、案由,以及上诉想要达到的目的和为啥要上诉的理由。 2、准备好上诉状后,把它交给原来审理案件的法院。交的时候,要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数量,多准备几份副本一并提交。 3、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在五天内把上诉状的副本送给对方。对方要在拿到上诉状副本那天开始算的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说明自己的观点。 4、法院收到对方的答辩状后,会在五天内把答辩状的副本送给上诉的人,好让上诉的人了解对方的说法。 5、最后,原审法院会把上诉状、答辩状,还有整个案子的所有材料和证据一起,送到第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来继续审理这个案子。随着法律行业不断发展,未来上诉流程可能会更加电子化、便捷化,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更高效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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