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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 文       号:劳社厅发[2000]12号

  • 颁布时间:2000-05-31

  • 实施时间:2000-05-31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贯彻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贯彻实施《规定》对于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就业质量,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各地要组织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全面理解和正确掌握《规定》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机构要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共同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切实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的各项要求。各职业介绍机构要把贯彻落实《规定》的要求作为职业介绍机构的基本业务,在显著位置公告国家规定的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职业资格等级水平的项目。在发布技术工种人员招聘广告时,对应聘人员条件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在办理职业介绍时,对国家规定实行持证上岗的工种(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技术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并公示。
三、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以就业准入的职业为重点,认真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各环节工作。有国家题库的工种(职业)要统一采用国家题库的试题进行鉴定。尚未开发国家题库的工种(职业),由各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命题。要切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和考评员队伍建设,确保从事国家规定工种(职业)的劳动者都能得到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四、大力开展职业资格培训。《规定》所规范对象主要是从事技术工种的初次就业的劳动者。各地要抓住《规定》实施的有利时机,重点抓好劳动预备制度培训。职业培训机构要及时公告所承担培训的专业(职业)范围,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培养符合职业资格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将用人单位遵守就业准入制度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使《规定》得以顺利、有效地实施。
六、对于《规定》所确定的90个工种(职业),要全面落实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要求。对确需增加的工种(职业),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的范围,各地应按照《规定》的要求,报我部批准后,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公布实施。
七、引导用人单位将落实《规定》与职工队伍素质提高和人才培养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健全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对用人单位实施《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放在对新招用从事技术工种人员的职业资格审查上。对《规定》发布前,用人单位已经招用了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进行核查登记,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在职职工岗位培训,逐步实现所有从事技术工种的在职职工都达到相应职业资格要求的目标。
八、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以就业准入制度为重点,以《规定》的贯彻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预备制度为主要宣传内容,以初高中毕业生、职业培训(教育)机构毕业生以及各类求职者和在职职工为重点宣传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宣传咨询日或宣传周活动、设立咨询热线电话、发表电视讲话、在报刊开设专栏、组织技能展示和表演、悬挂大型条幅等形式,进行咨询服务和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实行就业准入、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劳动预备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宣传典型经验和突出做法。通过宣传活动,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就业准入规定,增强求职者和在职职工提高自身职业素质的积极性,积极主动地参加劳动预备制度培训,为《规定》的贯彻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1:宣传口号
2:宣传提纲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000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宣传口号
1?痹谌?社会实行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2?本鸵悼烤赫?上岗凭技能
3?毕扰嘌岛缶鸵迪扰嘌岛笊细?
4?敝耙底矢裰な槭鞘谐【鸵档耐ㄐ兄?
5?痹鲆环志鸵的芰Χ嘁桓鼍鸵祷?会
6?蓖菩兄耙底矢裰な橹贫忍岣呃投?者素质
7?苯裉觳渭优嘌得魈熳急妇鸵?
8?辈渭釉け钢瓶?创新天地
9?崩投?预备制培训为你铺通就业之路
10?辈渭优嘌嫡莆占寄茏急妇鸵?
附件2
宣传提纲
一、关于就业准入制度
1.为什么要制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对促进就业有哪些积极意义?
制定这样一个《规定》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也是为了适应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提高效益,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的迫切需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其目的就是要促进劳动者改善素质结构和提高素质水平,进而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能力的提高。通过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是可以规范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劳动者就业创造平等竞争就业的环境;二是可以实现劳动力资源合理开发和配置,并使其纳入良性发展轨道;三是可以促进劳动者主动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素质,使我国的就业从安置型就业转为依靠素质就业,达到使劳动者尽快就业和稳定就业的目的。
实践证明,凡是经过必要的职业培训,具备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技能的劳动者,在竞争就业中就会处于优势地位,即使下岗失业也能在短期内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再就业。相反,则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对众多的就业机会而难以实现就业。因此,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和稳定就业。
2.制定《规定》的主要是依据什么?
《劳动法》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规定》是根据上述法律依据而制定的,它明确了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应遵循的具体要求,并同时规定了违反有关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规定》共12条。其核心内容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规定》还同时确定了90个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技术工种(职业)目录。
4?薄豆娑ā范杂萌说ノ挥惺裁匆?求?
用人单位招收和使用合格的劳动者到技术岗位工作,是保证生产正常运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生产安全的必然要求。《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正是适应了用人单位的这种内在需求。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定》,充分行使用工自主权,抵制招工中的不正之风,对职工提出素质和技能的要求,搞好用工管理。
5?倍杂萌说ノ晃シ础豆娑ā氛杏梦慈〉孟嘤χ耙底矢裰な榈拇右等嗽保?有哪些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6?惫?家对新生劳动力就业有什么要求?
《规定》的规范对象主要是初次就业的劳动者。根据《规定》的要求,今后凡初次就业的劳动者,包括城镇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待业人员以及农村从事非农产业或进城务工人员,只要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上岗。
7?蹦壳埃?许多已经在岗的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没有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也会被处罚?
在《规定》发布前,有些用人单位已经招用了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对这一情况,《规定》中虽然没有规定要进行相应处罚,但根据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需要,要求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使从事技术工种人员逐步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对职工个人,也要求他们应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
8?薄豆娑ā范灾耙到樯芑?构有什么要求?求职者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登记时应注意什么?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国家规定的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范围;在发布技术工种人员招聘广告时,对应聘人员条件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在办理职业介绍时,对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而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推荐就业。求职者到职业介绍机构应聘时,如要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应主动出示职业资格证书。
二、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9?笔裁词侵耙底矢裰な橹贫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0?惫?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证书有哪些用途?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11?笔凳┲耙底矢裰な橹贫鹊姆?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12?惫?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13?笔裁词侵耙导寄芗?定?如何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对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人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经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关于劳动预备制度
14?笔裁词抢投?预备制度?
劳动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15?笔凳├投?预备制度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主要对象是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对准备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初、高中毕业生,各地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另行制定培训办法。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16?痹跹?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劳动预备制度通过全面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来实施。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职业培训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搞好对劳动预备制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要积极主动承担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任务,培养社会各方面需要的适用人才;充分利用并进一步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等第一线急需的专门人才;企业办的各类培训机构也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设施,挖掘培训潜力,对尚未经过职业培训的职工进行岗位培训。
17?辈渭永投?预备制培训是否需要经过入学考试?
参加劳动预备制的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原则上实行免试入学,需要经过文化考核和能力测试的,由当地政府确定;进入各类职业学校学习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进行。
18?崩投?预备制度的培训内容是什么?培训期限有什么要求?
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按照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预备制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进行职业技能和专业理论学习,并进行必要的文化知识学习和创业能力培训,同时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指导、法制观念等教育。培训时间根据学员文化基础和所选专业确定,技术职业(工种)一般应在2年以上,非技术职业(工种)一般应在1年以上。特殊职业(工种)的培训期限和内容,根据行业或企业要求,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可适当调整。
19?辈渭永投?预备制度人员如何就业?
参加劳动预备制人员,由就业服务机构纳入当地劳动力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根据国家就业方针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组织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就业,或指导其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并为他们提供各种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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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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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过户能否办理,关键看土地性质、权属状态和审批手续,不能一概而论。 若是国有出让建设用地,通常需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权属清晰、无查封抵押、共有人同意,且符合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条件,再缴纳相关税费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若土地是划拨取得,一般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补缴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方可转让过户。若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表决同意后入市流转。宅基地则限制较严,通常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条件成员间流转,且需审批。 另需注意“房地一体”原则:转让房屋往往连带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若存在抵押、查封、权属争议、欠缴税费、规划不符或未达到转让条件,登记机构可能不予办理。 建议先持权属证书、出让合同、身份材料到濮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做预审,签合同前核实土地性质、年限、抵押查封及税费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过户失败的责任和退款安排。若您能提供土地证载明性质,可进一步判断具体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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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两轮电车横穿了马路,一辆三轮电车撞上后轮致三轮电车上老人受伤?

张津豪律师

张津豪律师 最近回复:

关于人身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严重精神损害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建议就医留证、报警鉴定、收集证据,诉讼时效三年。

2小时前

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唐山法务律师

唐山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被告参与劳动仲裁时,得准备好下面几类材料。 先说说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要是被告是自然人,得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就能确认身份信息。要是被告是用人单位,就得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此来证明它是合法的用工主体。 证据材料可是关键。得围绕仲裁请求和对方的主张来收集。举个例子,要是和工资有争议,就得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用这些来证明实际发了多少工资。要是考勤有争议,就得拿出考勤记录,例如打卡记录、排班表,以此证明劳动者的出勤情况。同时,双方签的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这些跟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材料也得一块儿提供,它们可是判断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答辩书也得准备。答辩书要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回应,清楚地说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讲明白事实真相和法律依据。 另外,要是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就得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的事项和权限,还要提供代理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把这些材料准备妥当,才能在劳动仲裁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4小时前

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邢台法务律师

邢台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被告参与劳动仲裁时,准备好相关材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一步。下面为大家详细说说所需准备的材料。 先来看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果被告是个人,得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这就像你的“身份通行证”,用来确认你是谁。要是被告是用人单位,就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这是证明单位合法用工身份必不可少的东西,就好比单位合法经营的“身份证”。 证据材料可是关键。要围绕仲裁请求和对方的主张来收集。比如遇到工资争议,得拿出工资支付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等,这些能清楚证明实际发了多少工资。要是有考勤方面的争议,就得准备考勤记录,像打卡记录、排班表等,以此证明劳动者的出勤情况。另外,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和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材料也得带上,它们是判断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答辩书也不能少。答辩书要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回应,清楚说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讲明白事实真相和对应的法律依据,就像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要是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得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供代理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法律建议:被告在准备材料时要细心、全面,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遇到不确定或复杂的问题,不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让专业人士提供指导,这样能更有效地在劳动仲裁中维护自身权益。

5小时前

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秦皇岛法务律师

秦皇岛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被告去参加劳动仲裁,得准备好几类材料。先来说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果被告是个人,那得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这是为了确定自己的身份;要是被告是用人单位,就得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还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这些东西能证明单位有合法的用工资格。 2、证据材料很关键,要围绕仲裁请求和对方的说法去收集。举个例子,要是有工资方面的争议,就得拿出工资支付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之类的,用这些来证明实际发了多少工资;要是在考勤上有争议,就得准备考勤记录,比如打卡记录、排班表等,以此证明员工的出勤情况。另外,双方签的劳动合同、单位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和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材料也得带上,这些材料对判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很重要。 3、还得准备答辩书。答辩书要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给出回应,清楚地说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讲明白事实情况和法律依据。 4、要是委托别人代理参加仲裁,就得提交授权委托书,把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写清楚,同时提供代理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把这些材料都准备好,在劳动仲裁里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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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劳动纠纷咨询顾问律师

劳动纠纷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被告参与劳动仲裁,准备好相关材料很关键。以下是需要准备的几类材料。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得备好。如果被告是个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身份就行;要是用人单位,得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确定自己的合法用工主体身份。 证据材料非常重要,得围绕仲裁请求和对方主张来收集。要是涉及工资争议,就拿出工资支付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等,证明实际发了多少工资;有考勤争议的话,准备打卡记录、排班表等考勤记录,显示劳动者出勤情况。另外,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和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材料也得一并提供,这些是判断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答辩书也不能少,要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回应,清楚说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事实真相和法律依据。 如果要委托别人参加仲裁,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清楚委托事项和权限,还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准备齐全这些材料,能更好地在劳动仲裁里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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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这些材料。 先准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果被告是自然人,得准备身份证复印件,用来确认身份。要是用人单位,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以此证明合法的用工主体身份。 证据材料很关键,要围绕仲裁请求和对方主张收集。比如涉及工资争议,要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以此证明实际支付的工资数额。要是有考勤争议,得准备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排班表,证明劳动者出勤情况。同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与劳动权利义务相关的材料也得一并提供,这些是判断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还得准备答辩书。答辩书要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回应,清晰阐述自己的观点主张,说明事实真相和法律依据。 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还得提供代理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把这些材料准备好,能在劳动仲裁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小时前

交通事故中主责司机该怎么处罚

绵阳法务律师

绵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交通事故里,对负主要责任司机的处罚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只涉及民事赔偿方面,主责司机要按照责任的比例,对对方在事故中遭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这里面的赔偿项目有不少,像看病花的医疗费、耽误工作少挣的误工费、需要人照顾产生的护理费。要是导致对方残疾了,还得赔偿残疾赔偿金;对方不幸死亡的话,就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等。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并且主责司机在事故中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又或者是造成三人以上死亡,主责司机负同等责任;再或者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别人的财产直接受损,主责司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而且没有能力赔偿的数额超过三十万元,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了,会受到刑事处罚,一般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撞人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会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逃跑导致伤者死亡的,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管部门还会对主责司机在事故里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可能会对司机进行警告、罚款,或者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进行拘留。

3小时前

交通事故中主责司机该怎么处罚

内江法务律师

内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交通事故里,主责司机要面临怎样的处罚呢?这要看具体情况。 要是只涉及民事赔偿,主责司机得按责任比例去赔对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要是造成对方残疾,还得赔残疾赔偿金;导致对方死亡,就得赔死亡赔偿金。 可要是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重伤三人以上,而且主责司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或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司机负同等责任;又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司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并且没法赔偿三十万以上。只要出现这些情况,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会面临刑事处罚。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逃逸致他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管部门针对主责司机的违法行为,还会进行行政处罚,像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照、拘留等都有可能。所以开车一定要小心,遵守交规避免事故。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5小时前

交通事故中主责司机该怎么处罚

泸州法务律师

泸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交通事故里主责司机的处罚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定。 要是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主责司机得按责任比例赔偿对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要是造成残疾有残疾赔偿金,导致死亡则有死亡赔偿金等。 当交通事故出现这些情况,主责司机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会面临刑事处罚。比如造成一人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主责司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负同等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主要或全部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管部门能对主责司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像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 建议主责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避免因逃逸等行为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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