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民商法类 > 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 文       号:财会[2001]1067号

  • 颁布时间:2001-09-30

  • 实施时间:2001-09-30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
(2001年9月30日 财会〔2001〕1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加强对企业注册资本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提高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的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验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从事验资业务的法定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办验资业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验资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验资业务实行地区封锁和垄断,也不得阻挠、干预注册会计师的验资工作。
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遵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的规定,实施必要的审验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验证据,形成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执行公司制企业验资业务,应当验证企业的注册资本实收或变更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他企业的验资业务,应当验证企业注册资金的实有或变更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是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或注册资本(金)变更登记时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必备文件。
六、验资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题。标题统一为“验资报告”。
(二)收件人。收件人为验资业务的委托人。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全称。
(三)范围段。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
(四)意见段。意见段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发表审验意见时,应当说明已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
(五)说明段。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附件。验资报告附件应当包括已验证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等。
验资事项说明应当包括被审验单位组建及审批情况、申请注册资本情况及出资规定、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及审批情况、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注册会计师的审验结果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七)签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地址。验资报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标明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签名的注册会计师之一应为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签名的注册会计师之一应为对该报告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
(八)报告日期。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验工作的日期。
七、企业因出资者、出资比例等发生变化但注册资本金额不变,而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八、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或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90日内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90日提出申请的,应当重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九、企业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验资报告时,可不再提交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实物转让清单、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权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确认书或者股东、发起人认可证明等其他非货币出资的证明文件。但登记主管机关认为必要时,企业应当提交。
十、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发现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实的,可以要求企业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资报告。
十一、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分所名义与委托人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出具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从事验资业务所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该分所隶属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十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收费,不得超过规定提高收费,也不得擅自降低收费争揽业务,或以任何名义支付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好处费。
十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依各自职权,加强对企业登记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工作的管理。对企业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执业准则和有关规定,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00一年九月三十日
c30395--011113xkj
免责声明:

律图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夫妻离婚婚内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婚内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时,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但是双方协商不成的,《民法典》中也没有强行规定共有财产分割的具体模式,因为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财产分割需要结合…

查看更多>>

3小时前

取保后检察院又要取保怎么办?

徐振环律师

徐振环律师 最近回复:

取保后检察院又要取保怎么办取保后检察院又要取保怎么办

3小时前

帮人转账1百万会因什么被判刑、?

张洁(张肥肥)律师

张洁(张肥肥)律师 最近回复:

请问目前有警方联系过你吗?怎么说的呢?

3小时前

工人在厂里面上班期间突发脑梗,厂里面有责任吗?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对于您提到的工人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的情况,厂里是否有责任,关键要看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突发疾病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且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才视同工伤。如果只是突发脑梗但未死亡,通常不认定为工伤,厂里一般没有直接赔偿责任。不过,如果厂里没有为工人缴纳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或者工作环境、强度与发病有直接因果关系,厂里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解决方案上,建议先收集病历、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不了,可尝试与厂里协商医疗费补偿,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侵权责任。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3小时前

聚众斗殴罪,触犯未成年。自首十六号提交给检察院今天已经24号了。?

杜旭律师

杜旭律师 最近回复:

没有委托律师吗 七天审核期限

3小时前

老师?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看到您的问题了。法律咨询需要具体事实才能给出准确判断。比如您遇到了什么纠纷,是合同、债务还是其他情况?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比如时间、人物、关键证据等。这样我才能帮您分析法律关系,提供可行的解决路径。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3小时前

我丈夫在保安上班?

殷德友律师

殷德友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您丈夫从事保安工作,是遇到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伤赔偿还是其他法律问题?请您具体说说情况,我会帮您分析并提供法律建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3小时前

对方车速不慢,赔偿现金5000?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这事风险不小。首先,你开到对向车道是主因,对方车速快但脱审、车非本人,这些会分散责任认定。口头承诺的5000元赔偿和修车,没有书面协议,对方亲戚开的修理厂可能修车质量没保障,后续扯皮风险高。建议你立刻要求对方出具书面协议,写明赔偿金额、修车标准、住宿费明细,并保留好事故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证据。如果对方反悔,你只能走法律途径,但你的过错可能让你承担主要责任。最后,尽快报警定责,别私下解决。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3小时前

取保候审后面会怎么样?

殷德友律师

殷德友律师 最近回复:

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期间侦查不停止,后续可能撤案、不起诉,或移送法院审判。您务必遵守取保规定、随传随到。最终可能判处缓刑、实刑或无罪,具体取决于案件事实与证据。我会持续跟进,帮您争取最好结果。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3小时前

就是账号账号出售后找回了总共700多?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 擅长处理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务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具有资深的诉讼经验和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的非诉经验,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稍后致电您 支持线下面面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