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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已撤销)

  • 文       号:财综[2003]56号

  • 颁布时间:2003-08-04

  • 实施时间:2003-08-04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部门工作文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
全面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的通知
(财综[200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委、物价局、林业厅(局),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
目前,涉及木材生产经营的收费项目过多过滥,木材生产经营负担过重,已成为制约木材生产发展的突出问题。尽管各地采取了一些治理措施,但涉及木材生产经营的乱收费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为切实减轻木材生产经营负担,调动有关方面造林育林的积极性,促进林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
准,决定对涉及木材生产经营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
各地区现行涉及木材生产经营的收费项目,包括林农(含集体林承包经营者)、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国有林业采育场、木材加工企业(简称“木材生产经营者”)在造林、育林、采伐、加工、销售及运输过程中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摊派(简称“收费”),均属于清理整顿的范围。
二、清理整顿的政策界限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地区凡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或者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向木材生产经营者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于乱收费,应当予以取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向木材生产经营者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重复设置或者不合理的,也要进行归并或者取消。清理整顿后,需要保留及合并的涉及木材生产经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价格、林业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备案。
(二)政府性基金。各地区向木材生产经营者征收政府性基金,必须具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依据,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否则,应当予以取消。各地区现行涉及木材生产经营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2002〕33号)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征收标准。2003年,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尽快重新修订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将维简费并入育林基金,降低育林基金征收和提取标准。
(三)政府性集资。各地区向木材生产经营者征收政府性集资,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否则,均属于乱集资,应一律予以取消。严禁向木材生产经营者进行各种摊派。
三、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取消越权出台的乱收费项目。主要是取消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立涉及木材生产经营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木材生产经营行业管理费、乡镇管理费、联营管理费、林区道路养路费、预留造林更新费等收费项目。
(二)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取消财政部、原国家计委批准由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收取的林业保护建设费。取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森林资源补偿费(金)、自然保护区管理费、护林防火费、森工企业管理费、林业系统公司上缴管理费、林木种子调拨管理手续费、珍贵出口木材资源培植费、出口木片森林资源补偿费等项目。
(三)落实国家已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发〔1993〕10号)的规定,落实取消林政管理费、林区管理建设费。同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关于公布取消第二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
目的通知》(财综字〔1998〕112)的规定,落实取消植物检疫证费、允许进出口许可证书费。
对取消涉及木材生产经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地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推迟执行或者拒不执行,也不得变相恢复征收,或者将已公布取消的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同时,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财政部门要及时收缴已发放的票据。取消林业保护建设费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后,基层林业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经费开支,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酌情予以安排。对重点林区的财力困难县、乡,由省、市财政部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予以补助。
四、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对全国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加强对各地的政策指导,监督抽查各地清理整顿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价格、林业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具体组织实施。
五、清理整顿工作的步骤和要求
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清理阶段,于2003年9月底前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价格、林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涉及木材生产经营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区分哪些是合法收费,哪些是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哪些收费属于重复设置需要归并、调整。
(二)审核处理阶段,于2003年10月底前完成。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价格、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政策界限,对本地区涉及木材生产经营的收费项目逐项重新审核,提出取消、保留(包括归并)收费项目的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备案。
(三)监督检查阶段,于2003年11月底前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价格、林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各市、县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或变相继续收费的,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同时,要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于2003年12月底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于2003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情况,包括落实取消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情况、减轻木材生产经营负担状况等,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一式三份。
各级财政、价格、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扎实开展工作,务求取得明显成效,以维护木材生产经营者权益,促进林业和经济发展。
200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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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八岁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一般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也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想法。下面这些条件,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以重点考虑。 2、经济条件是很重要的一项。有稳定的收入和不错的经济状况,就能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教育和医疗条件,让孩子健康成长。 3、生活环境也不能忽视。能给孩子创造安全、稳定又健康的生活环境很关键。比如居住条件好、周边有丰富的教育资源、社区环境适合孩子成长等。 4、陪伴和教育孩子的能力也得重视。能多花时间陪孩子,关心孩子学习和心理成长,注重培养孩子良好品德和习惯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更有优势。 5、自身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也会对抚养权归属产生影响。没有不良嗜好、品德好、行为端正的一方,更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6、因为孩子已经满八岁了,法院判决时会尊重孩子想法。所以平常要和孩子建立好亲子关系,让孩子愿意跟着自己生活。 争取八岁孩子抚养权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向法院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提供更有利的成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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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满八岁后父母争取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还会尊重孩子想法。下面这些角度,可以增加争取抚养权的胜算。 要保障孩子衣食住行、读书看病的花销,有稳定收入很重要,良好的经济状况是有力竞争力。自己也得留意一下居住环境,争取给孩子挑个舒适安全的住处,周边学校多、社区氛围好自然锦上添花。 孩子成长路上的陪伴和教育也不能少,能抽出时间陪孩子、关注孩子学习进步、重视孩子内心想法,还能培养孩子好习惯和优秀品德的一方,更能让法官认可。另外,自己平时也要注意言行,没有不良嗜好、品德高尚的人,更值得把孩子托付给他。 别忘了,八岁以上孩子的想法很受法院重视。所以,想让孩子跟自己一起生活,平时就得好好跟孩子相处,建立深厚感情。 争取八岁孩子抚养权是个综合考量的事儿。大家要从各个方面努力,让法院看到你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要是还有疑问,建议找律师好好咨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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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八岁孩子抚养权,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同时尊重孩子意愿。以下是争取抚养权可参考的条件。 经济条件很重要,稳定收入和良好经济状况,能为孩子提供生活、教育和医疗保障,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生活环境也关键,要给孩子提供安全、稳定、健康的环境,比如居住条件好、周边教育资源丰富、社区适宜孩子成长。 陪伴与教育能力不可忽视,能给予孩子足够陪伴,关注学习和心理成长,注重培养品德和习惯的一方,争取抚养权更有优势。 自身品德和行为习惯也影响抚养权归属,无不良嗜好、品德良好、行为端正,更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因为孩子已满八岁,法院会尊重其意愿,所以平时要和孩子建立良好亲子关系,让孩子愿意跟自己生活。 争取八岁孩子抚养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向法院证明自己能为孩子提供更有利的成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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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想争取八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主要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同时也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想法。下面这些方面是争取抚养权时可以考虑的条件。 经济条件很重要。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经济状况,才能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教育和医疗条件,让孩子健健康康地长大。要是你收入不稳定,可能就没办法很好地保障孩子的生活。 生活环境也关键。得能给孩子一个安全、稳定、健康的生活环境。像居住条件好,周边学校多、教育资源丰富,社区环境也适合孩子成长,那肯定更有优势。 陪伴与教育能力也不能忽视。你得有时间陪伴孩子,关心他们的学习和心理成长,注重培养孩子的品德和习惯。这样孩子才能更好地成长,法院也会觉得把孩子交给你更合适。 自身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没有不良嗜好、品德好、行为端正,才能给孩子树立好榜样,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更有利。 因为孩子已经满八岁了,法院会尊重他们的意愿。所以平时要和孩子建立好的亲子关系,让孩子愿意跟你一起生活。 争取八岁孩子的抚养权,要把这些方面综合起来考虑,让法院看到你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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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夺八岁孩子抚养权时,法院会把孩子的最大利益放在首位来做判决,同时也会认真考虑孩子自己的想法。下面是一些争取抚养权时可以考虑的方面。 经济条件是很重要的。稳定的收入意味着能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让孩子有学上、能看病,健康快乐地长大。要是你收入稳定,就有更大机会让法院觉得你能给孩子好的物质保障。 生活环境也不能忽视。安全、稳定又健康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非常关键。像住的地方宽敞舒适,周围有好学校,社区环境也适合孩子玩耍,这样的环境能让孩子更好地生活和学习。 陪伴和教育孩子的能力也很重要。能经常陪着孩子,关心他们学习和心里想法,帮他们养成好品德和习惯的家长,在争取抚养权时更有优势。 自身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没有不良嗜好,品德好、行为端正的家长,能给孩子树立好榜样,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因为孩子已经八岁了,法院会尊重他们的意愿。所以平时要多和孩子相处,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让孩子愿意跟你一起生活。 法律建议:在争取抚养权过程中,要收集能证明自己经济实力、生活环境优势、陪伴教育能力以及良好品德的证据。比如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孩子的学习记录等。同时,要避免在孩子面前说对方坏话,以免影响孩子的心理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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