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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中学生暑期“四个一”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 文       号:暂无信息

  • 颁布时间:2007-07-09

  • 实施时间:2007-07-09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部门工作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中学生暑期“四个一”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中学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新一代”的要求,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在今年暑期继续组织开展中学生“四个一”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7年7月至8月
二、活动主题
与祖国共同奋进,促社会和谐发展
三、活动内容
今年暑期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四项内容:
1.“红色的丰碑”参观寻访活动。通过组织中学生参观各类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瞻仰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组织“红色夏令营”、“革命圣地游”等,对中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2.“奋进的祖国”考察体验活动。通过组织中学生参观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城市和乡村建设、交通、通信等领域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新发展,参加农村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体验党的十六大以来祖国建设的辉煌成就,进一步激发中学生成才报国的理想和热情。
3.“和谐的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中学生就近就便,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交通维护、景区讲解、尊长敬老、助残帮困、清洁环境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中学生为父母、长辈做饭、洗衣、整理家务,引导中学生从自身做起,奉献社会,服务他人,弘扬社会新风尚,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4.“强健的体魄”阳光体育活动。以迎接奥运会为契机,组织中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进行体育锻炼,开展体育运动,培养中学生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磨炼意志,强健体魄,不断提高健康素质。
四、活动原则
组织中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就近就便的原则,活动开展要立足于学生所在的城市社区和乡村,便于学生广泛参与;第二,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可以个人或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活动,学校或团组织也可统一组织并集中开展一些重点活动;第三,力所能及的原则,活动的设计和安排要以学生可以做到、乐于参与为前提;第四,保障安全的原则,要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积极支持活动开展。共青团组织要做好活动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落实各项任务。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并从指导教师、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立足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方案,迅速部署。要切实做好动员组织工作,把社会实践活动在放假前布置给每一位学生,并就活动主题、内容和形式提出具体要求。要注重城乡联动,在充分发挥大中城市综合协调,重点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示范带动的基础上,积极动员农村中学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要注重发挥网络作用,重视互联网对中学生暑期学习生活的影响,倡导中学生文明上网,通过网络帮助中学生丰富暑期生活,提高综合素质。开学后,要结合“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或团日、社会实践报告会、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
3.整合资源,营造氛围。注重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和其他校外青少年教育阵地的作用,吸引更多中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心中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校报、校内广播站、校园网等学校媒体的作用,对中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情况和收获进行宣传和展示。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活动开展。
各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上报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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