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社会法类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残疾人创业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残疾人创业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文       号:暂无信息

  • 颁布时间:2012-05-17

  • 实施时间:2012-05-17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残疾人创业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有关精神,确保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规定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国家“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在举办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一个提升素养和交流创业经验的学习平台,实现残疾人创业者清华深造梦想,在中国残联教就部指导下,中国肢协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于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期间在北京联合举办残疾人创业培训班。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6月30日
二、培训名额
首期培训限定名额100名。
三、报名方式
请各地残联组联部门协助当地肢协做好选拔和推荐参训学员工作,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残疾人创业培训班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附件三)传真和电邮至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额满为止。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9000元(附件二),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方式
残疾人创业培训班采用集中面授学习和网络远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面授学习时间共计9天,72学时,分两次进行;网络选修课程共8门,34学时,学员可在6个月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学习。
六、培训时间
学制为6个月,2012年7月9日至2013年1月9日。第一次集中面授5天,7月10日至7月14日;报到时间为:7月9日。第二次面授时间在开班期间通知。
七、培训地点
清华大学。
八、培训证书
完成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专用钢印和继续教育学院公章,可在清华大学网站查询和认证。
九、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组联部
联系人及电话:张?P 010-66580315
(二)清华大学残疾人创业培训班:
联 系 人:孙倩倩 杨维 黄新朋
联系电话:010-62795541 010-62795590
E-mail: qianqian_sun123@163.com
yangwei10@tsinghua.org.cn
传 真:010-62789770
附件:1、《残疾人创业培训班招生简章》
2、《报名及交费流程》
3、《残疾人创业培训班报名表》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清华大学残疾人创业培训班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及宗旨】
中国肢残人协会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推出的“残疾人创业培训班”,是为残疾人创业者量身定制的立体化、互动式、实战型的经营管理系统学习课程,是清华大学针对残疾人创业者的高端培训项目,也是贯彻《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落实国家“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创业者的重要体现,是清华大学大力支持的公益培训项目。
清华大学作为中国的最高学府之一,是培养和造就精英人才的摇篮。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依托清华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针对全国各地残疾人创业过程中的需求,举办残疾人创业培训班,以培养具有现代管理能力及竞争力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为目标,倾力打造中国残疾人创业者精英方阵。同时为残疾人创业者建立合作共赢、融商融智的交流发展平台,从而全面提升创业者领导智慧和管理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在激烈竞争中基业常青。
通过培训,不仅可以提高残疾人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其企业以及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保证企业健康良性发展,而且为所在企业现有残疾人员工稳定就业提供保证,为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创造条件,达到进一步促进我国残疾人就业和创业的目的,实现残疾人创业者清华深造梦想,增强其自信心、自我价值认同感及个人荣誉感。
【培养对象】
自己创办企业且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有强烈学习意愿,自愿申请报名的残疾人创业者。
【培训特色】
精心设计课程--课程注重结合中国残联的实际情况,专为残疾人创业者量身定制,围绕企业管理和公司运营的实际工作需要,注重实效和操作性,拓宽视野,突出能力培养,加强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提升学员的管控能力、领导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学员经营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
重视实践互动--将课堂讲授与教学互动相结合,通过核心课程面授、案例分析讨论、经验交流互动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搭建学员交流平台,让学员充分沟通,交流经验,共享案例,共同提高。标杆企业考察,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交流经营管理思想、探讨优秀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竞争力,打造杰出企业家。
良好的师资队伍--组织国内著名的教授、学者、企业管理领域的知名专家及中国残联相关领导进行授课。将最新的扶持政策、最前沿的管理理论、实践经验和战略方向引入课堂,并结合大量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充分调动学员参与的积极性,激发思辨能力,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圆梦水木清华--充分利用清华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帮助学员更好地感受名校学习的氛围,传承清华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校训,激发学员爱国奉献、严谨求实、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清华精神与文化。加入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员同学会,提供终身学习支持,共享高端学员人脉。
【培训模式】
集中课堂讲授+案例教学+经验交流互动+网络远程选修
【培训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
报到时间:2012年7月9日 9:00-17:00
学习时间:
学制6个月,其中集中面授时间共计9天,72学时,第一次集中面授时间是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7月14日,第二次面授时间在开班式上通知;网络选修课程共8门,34学时,学员可在6个月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学习。
学习地点:清华大学
学员人数:100人
报名事项:参训学员提交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员信息登记表,学员报到时需提交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学习认证】
学员在培训结束前提交2000字左右的学习总结。
完成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专用钢印和继续教育学院公章,可在清华网站查询和认证。
【培训费用】
9000元/人(含课程研发、教师授课、讲义资料、校内场地设备、教学支持与服务管理、考核认证、网络学习等费用;不包括学习期间的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等)。
【食宿安排】
学校协助安排学员来清华上课的食宿,费用自理。
【集中面授课程安排】(面授共计9天,72学时)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宏观政策与
企业战略

4门
最新宏观经济与政策解读
4
企业家战略思维及战略管理
4
我国残疾人创业的优惠政策解读
4
社会企业与企业责任
4
经典管理
实践课程
与
综合素养

8门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8
非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
4
营销管理与品牌塑造
4
塑造企业文化及核心价值观
4
投融资渠道与资本运营
4
创新与超越性思维
8
领导力与领导艺术
8
走进音乐世界
4
互动实践课程

2门
优秀企业运作管理与案例分析/
残疾人创业案例经验分享
4
参观考察北京企业
8
讲座
1门
清华人文精神
4
注:课程根据实际情况会适当微调。
【网络学习课程安排】(远程,34学时)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管理实践课程
与
综合素养

8门
管理创新与领导艺术
6
和谐沟通--企业管理沟通实务
6
博弈与决策
4
大客户管理销售之“连环四步”
4
企业竞争力与企业发展
4
企业经营之道
4
传统谋略与人生智慧
4
《孙子兵法》战略精要
2
注:课程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微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倩倩 杨维 黄新朋
联系电话:010-62795541 010-62795590
E-mail: qianqian_sun123@163.com
yangwei10@tsinghua.org.cn
传 真:010-62789770
地 址:北京清华大学创新大厦B座7层残疾人创业培训班
邮 编:100084
附件2:
报名及缴费流程
一、提交报名表
参训学员于报名截止日期6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残疾人创业培训班报名表》和相关材料传真至清华大学(传真号码010-62789770)。特别注意需要完整填写有效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发送成功后,请拨打电话010-62795541/ 010-62795590确认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二、交费及传真汇款底联
交费:报名资料得到院方审核确认后,参训学员可以进行注册交费,请学员将培训费汇至清华大学如下账户:
户 名:清华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账 号:0200004509089131550
注意事项:汇款时,无论是个人汇款或单位汇款都须在银行凭证备注栏或附言栏注明“发票抬头单位全称+付残疾人创业培训班学费”字样。
汇款后在汇款凭证复印件上注明:汇款人的全称、严格完整的发票抬头信息、金额、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至010-62789770。清华大学将据此开具发票,发票一经开出,不得再作任何变更。
三、发票开具形式
为了能及时做好教学服务工作,请参训学员根据以下指导,提前与财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一)单位汇款。
以单位名称统一汇款的,清华大学将开具同汇款单位名称完全相同的发票。
(二)个人汇款。
个人汇款的,可以开具一家单位名称的发票。
注意事项:一张汇款底联只能开据一张发票。
四、发票接收
发票将在第一次上课时直接交给参训的学员。若因故未参加培训且已缴费的,请事先与我们联系,010-62795541。
附件3:
残疾人创业培训班报名表
编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残疾状况

学 历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公司网址

籍 贯

联系方式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E--mail

个人受教育
情 况
年 月--年 月
毕业院校 / 专业
学 位






工作简历
年 月--年 月
工 作 单 位 及 部 门
职 务









企业所在的行业

企业/机构的所有制性质

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注意:以下信息仅用于录取审核工作,并为申请人保密)
企业上年度资产总额
万元
企业上年度销售总额
万元
企业雇员人数
人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请另附企业简介,请提供本人免冠2寸照片2张、厂容厂貌照片2张。
申请人
签 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制表单位: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填好后传真至:010-62789770
免责声明:

律图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劳动节法定假期是几天

劳动节法定假期是几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5.1和5.2日被确定为劳动节法定节假日。企业和机构在这2天若安排员工休息,员工可享受带薪休假;若安排员工工作,则需支付至少三倍于正常工资的报酬。这一规定旨…

查看更多>>
宜昌谭冬律师

宜昌谭冬律师

3小时前

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没钱怎样处理

贵州法务律师

贵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申请强制执行后,若经法院核查确认被执行人当下没有任何可处置财产,案件不会直接销案,也不代表你的胜诉判决成了一纸空文。 法院会先出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书面裁定,这只是执行程序的暂时搁置,不是案件彻底了结。只要后续你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执行财产线索,随时可以提交申请恢复执行,没有时间限制。 同时法院会同步对被执行人施加多重约束措施。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信用惩戒名单,同步推送至各类公共信用平台。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高铁飞机一等座,入住星级酒店,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非必要高消费行为。一旦后续查实被执行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故意隐匿财产规避执行,法院可直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还会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你不用完全被动等待法院查控,日常可以多留意被执行人的行踪、新的收入来源、未登记在其名下的实际所有财产相关线索,收集后直接提交给执行法院,能大幅加快后续财产处置的进度。

5小时前

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没钱怎样处理

贵阳法务律师

贵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核查确认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按法定流程推进后续处理。 法院会出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该程序属于执行程序的暂时中止,并非案件执行的彻底终结。后续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随时提交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法院会同步配套实施对应的限制惩戒措施。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展信用层面的惩戒。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禁止其实施非生活、工作必需的各类高消费相关行为。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行为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主体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执行人可主动参与执行进程。自行搜集、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整理后提交给办案法院。线索经法院核查属实的,执行程序可即时重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落地。

5小时前

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没钱怎样处理

诉讼仲裁咨询顾问律师

诉讼仲裁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如果法院查下来对方确实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财产,首先会出具一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很多人看到这个裁定会误以为案子就此彻底结案再也没法追债,其实完全不是这样,这只是执行程序的暂时搁置,只要之后你或者法院发现对方有新的可执行财产,随时都能提交申请恢复执行,没有时长上的限制。 在出裁定的同时,法院还会同步给被执行人上一系列限制措施。首先是把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老赖名单,在信用层面给他全方位的惩戒。同时还会向他开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他坐飞机、住星级酒店、给孩子读高价私立学校这类不属于日常工作生活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要是法院后续查到对方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故意藏着财产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还可以直接对他采取司法拘留。如果情节严重到触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门槛,还会进一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你作为申请执行人也别躺着等法院的消息,毕竟法院的查控范围也有一定局限性。你平时可以多留意对方的行踪和资产动向,比如他有没有私下转走的房产、车牌,新发现的生意收入,甚至查到他藏在别人名下的车,这些线索都可以整理好提交给执行法官,能帮着更快推动案子恢复执行,尽可能把你的损失追回来。

5小时前

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没钱怎样处理

环境保护咨询顾问律师

环境保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不少人打赢官司后申请强制执行,却发现名下查不到任何可处置的财产,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直接把案卷束之高阁。经过法定查控流程确认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可执行财产,法院会出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书面裁定,这不是说这笔生效判决对应的债务就直接一笔勾销,只是当下没有可供推进执行的条件,程序暂时停摆。后续任何时间发现新的可执行财产,都不需要重新走完整的诉讼流程,直接提交申请就能重启执行程序。 拿到终本裁定之后,法院不会对被执行人放任不管。日常出行搭乘高铁动车一等座、商务座,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类超出普通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都会被直接限制。有履行能力却刻意隐匿财产转移资产,故意拖着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直接采取司法拘留的处罚。刻意对抗执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为申请执行人,别等着法院完全包揽所有财产线索查找工作,可以从对方的日常经营动向、隐秘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到期债权这些方向留意信息,一旦核实相关线索直接提交给执行法院,就能最快推动执行程序落地,实实在在把胜诉权益落到自己手里。终本之后法院也会每隔固定周期自动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筛查被执行人的名下财产状态,只要财产状态发生变化,就会自动触发后续的执行处置流程。

7小时前

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没钱怎样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执行阶段排查完被执行人名下所有可登记资产后,法院会出具阶段性结案的书面文件。这个状态不是整个案件的完全了结,只是当前没有可推进处置的财产时的临时搁置,后续任何时候查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处置财产,不用重新走完整的申请流程,直接提交线索就能重启执行程序。 2、针对暂时没财产但有义务要履行的被执行人,配套的约束机制会同步落地。其日常社会信用活动会被标注负面提示,各类依托信用审批的事项都会被直接限制。日常消费层面也会划定明确边界,非生活工作必需的高支出行为全部被禁止,比如高价出行、进入高消费场所、子女就读付费高昂的私立学校这类行为都在管控范围内。一旦后续排查发现被执行人实际有偿付能力却刻意隐瞒、抗拒履行,法院可直接对其采取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惩戒措施,抗拒行为达到法定严重程度的,还会启动刑事追溯流程,以对应妨害司法秩序的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3、申请执行人不用完全坐等法院的排查结果,自身的主动跟进往往能补上公开财产查控网络覆盖不到的盲区。日常留意被执行人的实际动态,比如隐形的收入来源、未登记在其名下但实际由其掌控的资产、对外享有的到期债权这类信息,整理清楚后提交给执行法院,能大幅加快财产落地处置的进度,尽可能把自身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当下执行领域的信息化查控体系正在持续迭代,跨区域跨部门的资产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完善,未来这类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处置效率还会进一步提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也会得到更有力的技术支撑。

3小时前

法院继承案子怎么判决

广州法务律师

广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打继承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步要做的,是先把被继承人名下所有财产捋清楚,筛掉不属于他本人的他人共有财产,还要核查每一项财产的来源合法性,只有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部分,才会被纳入可分配的遗产范畴。 遗产范围确认完毕后,法院不会直接按亲属关系顺位分财产,而是先翻查有没有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遗赠扶养协议。如果之前有老人和扶养人签好的这类协议,协议里约定好的扶养人履行为老人养老送终的义务后,就能优先拿到对应遗产。之后才会核查有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文书,这两类文书的效力优先级排在协议之后,只要内容和订立流程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就会按照文书里的意愿分配遗产。 要是连符合要求的协议、遗嘱全都没有,才会启动法定继承规则。先把和被继承人有最紧密亲属关系的配偶、子女、父母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要有任何一个第一顺位继承人在世或者没有丧失继承权,排在第二序列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没法参与遗产分割。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拿到的份额通常不会差太多,但有不少长年贴身照顾老人、承担了绝大部分扶养责任的继承人,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酌情给他们多分一部分。反过来明明有收入有能力赡养老人,却常年对老人不管不问的继承人,也有可能被判决少分甚至完全分不到遗产。 法院核算份额的时候,还会特意给尚未出世的胎儿保留专属的继承份额,等孩子顺利降生后再处置这部分财产。如果查实某个继承人之前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会直接剥夺他的继承资格,不让他参与任何遗产分配。所有裁量的核心依据全是各方提交的真实有效证据,不会只凭口头陈述定事实,还会兼顾部分生活特别困难、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实际需求作出最终判决。

5小时前

法院继承案子怎么判决

惠州法务律师

惠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法院处理继承类纠纷的庭审环节,第一步不会直接着手分割财产,而是先逐一核对被继承人留下的各类财产,确认每一项财产的来源合法、归属清晰,把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他人共有财产、非法所得全部剔除,划定出可用于分配的遗产整体边界。 2、财产范围确认完毕后,分配顺序不会直接默认按亲属关系远近排序,而是优先尊重被继承人生前和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这类协议往往附带了他人对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约束履行,优先级远高于普通的个人意愿安排。 3、没有这份扶养协议的前提下,才会核查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手写或公证过的个人财产处置安排,也就是大众常说的遗嘱或遗赠,确认这类安排的订立流程没有瑕疵、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后,就会按照对应的意愿完成财产划转。 4、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既没签过附扶养义务的财产约定,也没留下任何明确的财产处置安排,才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推进分配。 5、法定继承环节最先考虑的是和被继承人长期共同生活、承担主要照料责任的近亲属群体,包括在世的配偶、亲生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养父母或亲生父母,这类群体作为第一序列的分配主体,只要有任何一人在世且没有放弃分配资格,后面的亲属就不会参与到本轮财产分割中。 6、只有当第一序列的所有主体都不存在或全部主动放弃资格时,才会轮到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类第二序列亲属参与分配。 7、同一序列的继承人拿到的财产份额通常不会有太大差距,但会结合实际情况做灵活调整,比如有常年贴身照料被继承人、承担几乎全部养老医疗开销的继承人,会适当多分一部分财产,反过来明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照料条件,却长期对被继承人不管不问的,会被要求少分甚至完全拿不到对应份额。 8、即便胎儿还没正式出生,也会专门为其预留对应的财产份额,直接把这部分财产单独划出保管,等胎儿顺利降生后再交由其监护人代为管理。 9、如果查实有继承人存在蓄意伤害被继承人、长时间遗弃被继承人或是虐待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情况,会直接剥夺其参与分配的资格,不再将其纳入继承人序列。 10、整个审理过程所有判断的核心依据都是各方提交的真实有效证据,法官也会结合部分继承人有没有身患重病没有劳动能力、有没有日常必需的生活财产缺口这类实际情况,做出更贴合家庭实际的裁量结果,不存在可以直接套用的统一模板,所有细节最终都要结合个案的真实情况判定。

5小时前

法院继承案子怎么判决

汕头法务律师

汕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处理继承纠纷走法院诉讼程序,核心判定逻辑完全围绕合法证据展开,所有分配规则都以查清事实为适用前提。 法院审理的第一步,是先把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范围梳理清楚,剔除不属于遗产的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 分配优先级上,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排在最前面,其次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安排,前两类文件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才会启动法定继承规则。 法定继承场景下,先由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分配,只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缺失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类第二顺位继承人才能介入。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原则上均分遗产,对生前一直悉心照料被继承人的人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条件却长期怠于履行义务的人,会被要求少分甚至完全不分,还必须为尚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对应的继承份额。 如果查实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会直接认定其丧失继承资格,不再享有分配遗产的权利。最终的裁量结果还会结合各继承人的实际生活困难情况调整,具体案件的走向要依托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细节确认,有相关纠纷可针对性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7小时前

法院继承案子怎么判决

阳江法务律师

阳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院审理继承案件,第一步先核查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与合法性。 遗产的分配按既定规则执行。 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内容处理遗产。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看是否存在有效遗嘱或遗赠材料,按相应内容处理。 前述两类文件均不存在的,按法定继承规则处理。 法定继承的资格顺位有明确划分。 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该序列继承人存在且符合继承条件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参与分配。 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仅在无任何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时参与遗产分配。 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均等分割遗产。 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时可适当多分。 具备扶养能力却未履行对应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时将少分或直接不分。 遗产分割过程中,需为尚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对应的继承份额。 存在特定情形的继承人,直接丧失继承资格。 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行为的,法院将排除其继承资格。 最终判决以全案证据为核心依据,结合继承人生活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裁量。 所有处置内容均需对应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8小时前

法院继承案子怎么判决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院处理继承纠纷的第一步,从来都不是直接谈怎么分财产,而是先一笔一笔理清楚到底哪些东西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像是已经和他人共有却没分割清楚的财产,或者本身来源不合法的财产,都不会纳入可分配的遗产范围里。 确定遗产范围之后,分配也不是直接按亲属关系远近排序,而是先看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就是老人生前和照顾自己养老的个人或组织签的、对方负责养老送终就能拿对应遗产的协议,这种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会优先照着约定来分配。 接下来才会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安排,如果前两种文书都不存在,才会启动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分配。 走法定继承的时候,先由和被继承人关系最紧密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类人。只有当第一顺位的所有继承人都不存在或者全部丧失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能介入参与分配。 就算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也不是绝对平均分遗产。平日里一直贴身照料、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反过来明明有赡养扶养的能力,却长期对被继承人不管不顾的人,会被要求少分,情节恶劣的甚至可能一分钱都分不到。分割遗产的时候,必须给还没出生的胎儿留好对应的继承份额,不能直接分完。 要是有继承人干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遗弃、严重虐待被继承人这类极端行为,会直接被剥夺继承资格,根本没法参与遗产分配。法院最终的判决不会完全硬套规则,所有认定都要靠双方提交的证据支撑,同时也会适当照顾生活确实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的实际需求,结合全案情况作出裁量,每个案子的最终走向都要结合实际案情才能确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