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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现就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

  • 文       号:法发[2019]32号

  • 颁布时间:2019-12-09

  • 实施时间:2019-12-09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明确调解范围,畅通调解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保障措施,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不断提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纠纷解决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坚持调解自愿。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促进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坚持便民高效。合理布设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组织网络,灵活确定纠纷化解方式,提高调解工作效率,确保调解工作质量。

坚持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工作。

(三)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建立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范高效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体系,提供价格争议化解公共服务,构建调解和诉讼制度有机衔接的价格争议纠纷化解体系。

二、主要任务

(四)明确调解范围。价格争议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产生的纠纷。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主要涉及交通事故赔偿、消费者权益保障、医疗服务、物业服务、旅游餐饮服务、工程建设造价、农业生产资料、保险理赔等民生领域的价格争议纠纷。以下情形不属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范围:

1.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2.涉嫌价格违法、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3.价格争议事项涉及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4.涉及违禁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流通及销售物品的;5.其他不适宜开展调解的价格争议纠纷。

(五)畅通调解渠道。发生价格争议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调解:1.价格主管部门所属的价格认定机构调解;2.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调解;3.依法设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六)创新调解方式。认真总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价格争议纠纷。积极探索在线调解等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及时、便捷化解价格争议纠纷的新要求。

(七)健全对接机制。采取联合调解、协助调解、委托移交调解等方式,建立价格争议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调解室,对适宜调解的价格争议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健全委派、委托、诉中协助调解机制,促进纠纷的合理分流。规范纠纷流程管理,对调解不成功的纠纷,依法转入审判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

(八)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重大疑难事项专家会商制度,加强与本地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业性纠纷化解平台的协调对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典型价格争议纠纷。鼓励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价格争议纠纷案件研判制度,通过业务交流、发布典型案例、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依法解决价格争议纠纷。

(九)强化司法保障。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机构或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申请司法确认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立案登记后委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并制作民事调解书结案。

三、强化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各地以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人民法院吸纳符合条件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机构或组织进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吸纳价格认定专业人员、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员、律师、相关专家等进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的遴选、培训、奖惩、退出等制度。积极吸纳价格认定专业人员、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员、律师、相关专家等担任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组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专家库,建立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加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培训工作,拓宽培训形式,强化职业操守,推动调解员全面提升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调解技能。

(十二)强化工作保障。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保障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调解场所、办公设备、工作经费、专业人才聘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需要,保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三)积极总结推广。及时总结基层一线的典型做法,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具体调解工作中,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问题突出、情况复杂以及涉及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价格争议时,各地要加强交流,相互借鉴,适时总结典型经验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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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钱还是不给,怎么办

湖南法务律师

湖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强制执行阶段,如果被执行人耍赖不还钱,咱们有不少办法来应对。 法院有很多手段来让被执行人还钱。它能去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把钱冻结、划走;也能扣下被执行人的收入,还可以把他的财产封起来、扣下,甚至拿去拍卖、变卖。要是发现被执行人偷偷藏财产,法院还能去搜查呢。 要是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还钱却就是不还,而且情节严重,那可就触犯刑法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追究他的责任。情节一般的,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点钱;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得罚款。 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是个好办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受限。比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这些事儿,他都很难参与;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也会受影响。而且他还会被限制高消费,像坐飞机、高铁,住星级宾馆这些都不行了。 申请执行人也不能闲着,要积极配合法院。平时多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像房产、车辆、银行账户这些信息,及时提供给法院,这样能让执行更顺利。要是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想逃避执行,得马上告诉法院。

3小时前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钱还是不给,怎么办

衡阳法务律师

衡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要是被执行人到了强制执行阶段还不肯还钱,有不少办法可以对付。法院有权力去查被执行人的存款,然后把钱冻结、划走,也能扣下他的收入,还可以把他的财产封起来、扣下,或者拿去拍卖、变卖。要是发现被执行人偷偷藏财产,法院能依法去搜查。 2、有些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还钱却就是不还,情节严重的话,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追究责任。一般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要是情节特别严重,会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得罚款。 3、可以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给他点信用方面的惩罚。一旦上了失信名单,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受限,像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这些。而且还不能进行高消费,比如不能坐飞机、高铁,也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消费。 4、申请执行人得积极和法院配合,给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像房子、车子、银行账户这些信息,这样法院执行起来更有效。要是发现被执行人转移、藏财产来逃避执行,得赶紧跟法院报告。

5小时前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钱还是不给,怎么办

诉讼仲裁咨询顾问律师

诉讼仲裁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在强制执行阶段,若被执行人拒不还钱,有多种应对办法。 法院有权力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还能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要是发现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法院可依法进行搜查。 对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 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是可行之策,这会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列入失信名单后,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诸多方面会受限,还会被限制高消费,像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消费等。 申请执行人也得积极配合法院,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比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让法院执行更有效。要是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来逃避执行,要及时向法院报告。

6小时前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钱还是不给,怎么办

环境保护咨询顾问律师

环境保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阶段拒不还钱,可采取这些措施。 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要是发现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法院能依法搜查。 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列入失信名单后,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会受限,还会被限制高消费,像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消费等。 申请执行人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像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方便法院更有效执行。若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要及时向法院报告。

8小时前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钱还是不给,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要是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阶段还是不肯还钱,咱们有不少办法对付。 法院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也能扣留、提取他的收入,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他的财产。要是发现被执行人偷偷藏财产,法院还能依法进行搜查。 对于那些明明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还钱,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交罚金。 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是个办法,这能对他进行信用惩戒。一旦上了失信名单,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受限,像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而且,他们还会被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也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消费。 申请执行人也得积极配合法院,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比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这些信息,这样能让法院执行得更有效。要是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来逃避执行,要及时跟法院报告。

3小时前

婚后贷款的婚前购房,离婚时这部分怎么算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律师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婚后贷款的婚前购房,离婚时房产分割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种情况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通常会把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补偿数额可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总购房款的比例,结合房产增值情况计算。例如,婚前购房总价100万,首付30万,婚后共同还贷30万,剩余40万贷款未还,离婚时房产增值到150万。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为30÷100×(150-100)=15万,加上共同还贷的30万,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30+15)÷2=22.5万。 另一种情况是,婚前购房双方都有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通常均等分割,但会考虑双方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 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先友好协商房产分割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小时前

婚后贷款的婚前购房,离婚时这部分怎么算

律图天津律师

律图天津律师 最近回复:

婚后贷款购买的婚前房产,离婚时的分割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付了首付,还在银行贷了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并且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离婚的时候,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这套不动产。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一起还贷的钱,还有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可以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在总购房款里所占的比例,再结合房产增值情况来算。 举个例子,婚前买的房子总价100万,首付30万,婚后夫妻一起还了30万贷款,还剩40万没还,离婚时房子涨到了150万。那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就是30÷100×(150-100)=15万,加上共同还贷的30万,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30+15)÷2=22.5万。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婚前买房时双方都出了钱,房子也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一起还贷,一般会把这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通常是平均分配,但也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

5小时前

婚后贷款的婚前购房,离婚时这部分怎么算

律图宁河县律师

律图宁河县律师 最近回复:

在婚姻关系里,婚后贷款的婚前购房在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有不同处理方式。 如果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且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房产。要是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把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对于双方婚后一起还贷的钱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可以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总购房款的比例,结合房产增值情况来算。就像有个例子,婚前购房总价100万,首付3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30万,还有40万贷款没还,离婚时房子增值到150万。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是30÷100×(150-100)=15万,加上共同还贷的30万,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30+15)÷2=22.5万。 要是婚前购房时双方都出了钱,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又一起还贷,这种情况一般会把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通常是平均分配,但会综合考虑双方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购房或还贷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避免日后分割房产时产生纠纷。如果对房产分割拿不准,也可以咨询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6小时前

婚后贷款的婚前购房,离婚时这部分怎么算

天津法务律师

天津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婚后贷款的婚前购房,在离婚的时候,房产分割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付了房子的首付款,还在银行贷了款,结婚之后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还贷款,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怎么处理这个房子。要是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产权登记的那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这部分钱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金额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总购房款的比例,再结合房子的增值情况来算。 2、举个例子,一套房子婚前买的时候总价是100万,首付付了30万,结婚后夫妻一起还了30万的贷款,还有40万贷款没还。离婚的时候,房子增值到了150万。那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就是30÷100×(150-100)=15万,再加上共同还的30万,产权登记方要补偿给另一方(30+15)÷2=22.5万。 3、要是婚前买房的时候双方都出了钱,房子也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一起还贷款,一般就会把这个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通常是平均分配,但也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

7小时前

婚后贷款的婚前购房,离婚时这部分怎么算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时,婚后有贷款的婚前购房该怎么分割呢?这得分情况来看。 要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在银行办了贷款,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房子又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房子归属。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产权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成了这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对于婚后两人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可以根据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再结合房子的增值情况来算。举个例子,婚前房子总价100万,首付30万,婚后两人一起还了30万贷款,还剩40万没还,离婚时房子涨到了150万。经过计算,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是15万,加上共同还贷的30万,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22.5万。 要是婚前买房两人都出了钱,房子也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一起还贷,这种情况通常会把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平均分配,但也会参考双方出资多少、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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