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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

  • 颁布单位:广东省政府

  • 文       号:粤府办[2016]57号

  • 颁布时间:2016-06-14

  • 实施时间:2016-06-14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
(粤府办〔2016〕5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的意见》(粤发〔2015〕10号),加快推动我省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更好地支持创新、支持实体经济、支持对外开放合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拓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一)开辟科技信贷绿色通道。支持银行机构根据创新创业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资金需求及风险收益特征,在贷款准入、信贷审查审批、考核激励、风险容忍度政策等方面建立特别制度安排,提供全周期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新型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广运用供应链融资和贸易融资等模式,满足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发行创新创业专项金融债,通过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盘活存量信贷资源,增加对创新创业企业信贷支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银合作信用贷款融资试点,由科技部门建立科技企业数据库,定期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名录;银行机构优先从已列入名录和政府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计划的科技企业中遴选符合授信条件的客户予以贷款支持。(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知识产权局)
(二)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模式创新。争取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将广东纳入投贷联动试点地区,以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设立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用投资收益抵补贷款风险损失,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支持有条件的银行机构探索建立专门的价值评估、投资决策、信贷准入、授信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的合作,强化信息和资源共享,协同筛选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支持银行机构参与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对产业基金所投企业提供贷款融资。(广东银监局、省金融办、广东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三)打造企业融资“直通车”。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新发展,研究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到创业板上市的制度设计,推动加快启动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上市工作。加快推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华南服务平台落户珠海横琴,为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传统产业优势企业改制上市、到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注册挂牌,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依托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打造科技板,为科技企业提供培育孵化、知识产权质押、股权交易、债权融资等全方位金融服务。研究出台省级扶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和到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挂牌的具体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支持企业到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注册挂牌的政策措施。(省金融办、广东证监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四)扩大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债等进行直接融资。鼓励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引导具备高成长性的科技中小微企业以“区域集优”模式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和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推动创新创业企业在香港股票市场发行人民币股票。鼓励各地制定扶持政策,采取对首次利用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通过综合业务补助和增量业务奖励等形式对债券承销机构进行奖励、对企业发债进行贴息和担保费用补贴等方式,扩大科技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发展改革委、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
(五)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推动省内大型民营企业和部分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广东民营企业投资公司,集聚民营资本,服务广东民营经济发展,打造以专业投资银行为主体、下设多个投资基金及金融机构的大型民营投资集团和金融控股集团,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链整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业、互联网等行业的龙头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通过在境内外实施行业并购和重组,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领军人才,增强国际竞争力。政府引导合作设立“工业4.0”产业基金、广东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等,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加速我省重点行业、产业的整合和重塑。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充分利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等资金通道“走出去”和“引进来”,开展以产业升级及科技创新为主导的战略并购,并向国家有关部门积极争取QDII、RQDII、QDIE中的科技并购专项额度。(省金融办、省工商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六)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优化设立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支持我省创业投资机构做大做强,鼓励吸引国内外创业投资资本进入广东,重点投资于我省高新科技创投项目,助力科技创新创业和产业升级。规范省财政引导出资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创业投资基金和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的管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通过母基金进行基金投资与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和激励作用,募集放大社会资本,投资于初创期和早中期科技型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规范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支持符合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和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股权转持义务等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新兴产业引导基金。鼓励国内外创投资本进驻或投向广东,争取将享受投资抵扣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范围扩大到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推动国有资本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完善国资创投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引导保险资金发起或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和债权等方式支持高新区和创新创业企业发展。创新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社会资本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和设立科技孵化基金,吸引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科技人员及其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实现孵化器建设模式和金融创新的有效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七)运用互联网金融支持创新创业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运用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工具,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等的金融支持。支持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深度合作,推动传统金融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为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开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试点,支持试点平台申请全国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资格,加大对初创型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互联网+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促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更好地服务于转型期实体经济发展。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推进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扶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
二、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金融平台和机构体系
(八)推广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验经验。支持各地开展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点、试验,总结推广相关工作经验。建设“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打造“1+4”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即“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以及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四大平台)。建设“广佛莞”地区和深圳市国家级科技金融试点区,鼓励汕头市海湾新区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开展科技金融试点,推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试验区。将金融科技产业融合试验从国家级高新区推广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基地、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园、专业镇等。(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
(九)加大对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网点布局、资源投入等方面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督促和指导省级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粤东西北地区信贷分配额度比重,努力争取粤东西北地区信贷增速不低于珠三角地区的平均增速,实现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鼓励各地在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海域使用权等纳入抵押品登记范围。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的农户信贷模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在全省开展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基础金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普惠金融“村村通”,行政村实现信用通、站点通、服务通,推进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积极推广“互联网+信用三农”新模式,通过互联网众筹为创新型农业企业、农户、农产品筹集资金,提高“三农”融资效率。(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妇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
(十)升级建设创新创业金融街。总结现有民间金融街的建设经验和运营模式,升级建设创新创业金融街,在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等首批试点的基础上向全省推广。在传统金融资源集聚的基础上,汇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并嫁接创业训练营、创业大赛、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新载体,实现金融资源与创业创新资源无缝对接,打造以互联网金融为枢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创业生态圈。鼓励金融街在发布民间融资价格指数的基础上,建立创业创新融资价格指数,促进融资价格阳光化、市场化、合理化。鼓励金融街所在地区构建资金支持、机构注册入驻、人才落户、生活配套等一体化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及优惠政策,增加对金融机构、创新创业机构和人才的吸引力。(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科技厅)
(十一)建设“中国青创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继续按照省政府与团中央“省部共建”方式,依托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打造中国青年大学生创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中国青创板”),全面对接各类青年创新创业竞赛和高校“青创空间”、创业社区等,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和创业企业提供孵化培育、规范辅导、登记托管、挂牌展示、投融资对接等综合服务。支持“中国青创板”申请全国股权众筹试点资格。按市场化方式推动设立“中国青创板”专属的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各类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金向“中国青创板”聚集。(省金融办、广东证监局、团省委、省科技厅)
(十二)建设创新型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创新驱动的各类金融机构,构建完善的创新型金融机构体系。支持省粤科金融集团拓展科技金融业务,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和单列科技信贷事业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设立主要为创新驱动服务的民营银行、证券公司、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创新型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法人机构。鼓励设立为科技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和科技融资租赁等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华南票据交易中心、广州商品清算中心等平台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知识产权、金融资本、大宗商品等各类生产要素的决定性作用。完善金融人才服务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引进金融领军人才和高端技术人才。(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完善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金融保障机制
(十三)建立创新创业企业信用增进机制。促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在粤东西北地区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在珠三角地区建设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在省一级建设金融数据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对创新创业企业、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的社会信用进行规范管理。推动创新创业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加强创新创业企业信用管理和运用,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信用评级结果实施差别化管理。支持广东金融高新区建设互联网征信中心,设立征信实验室,打造大数据的整合分析以及综合性市场化应用平台。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支持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为创新创业企业贷款、发债等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的龙头作用,大力支持各地级以上市分别建立1-2家政府主导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或再担保机构。(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四)建立科技融资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机制。推进珠三角地区全面开展科技保险工作,支持我省科技保险在基础险种上进一步扩展,扩大保险服务对象,为科技企业的自主创业、融资、研发、并购等提供全方位保险支持。争取国家支持在珠三角地区全面开展全国专利保险试点,探索专利保险与其他险种组合投保模式和以核心专利、专利包以及产品、企业、园区整体专利为投保对象的多种运营模式。研究出台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我省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的装备产品,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投保,提高我省装备产品的竞争力,加快自主装备的推广和应用。将科技保险财政补贴措施纳入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稳步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范围。支持省、市、县(市、区)联动建立政府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科技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投贷联动试点等的风险分担和补偿。鼓励设立各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对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的一定额度以下的创新创业企业担保业务,由代偿补偿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广东保监局)
(十五)强化成效评价。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合力。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市之间的政策协调联动机制。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各国家级高新区以及有条件的区(县、市)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优化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杠杆效应撬动更多的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完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系统评价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水平,定期公布评价结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金融办、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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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拖欠超两年是否予以受理

襄阳法务律师

襄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工资被拖欠超过两年,还能维权吗?答案是可以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该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不过,要是你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要是遇到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不能在仲裁时效内申请,时效会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还有,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拖欠工资,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即便工资被拖欠超两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通常也会受理。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去法院起诉,法院遵循“先裁后审”原则,主要审查仲裁程序和事实认定。对于工资拖欠纠纷,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不管时间多久,法院一般都会受理。而且,如果用人单位没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时效规定。所以,就算工资被拖欠超两年,大家也别担心,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小时前

工资被拖欠超两年是否予以受理

黄冈法务律师

黄冈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工资被拖欠超两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通常还是会受理。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不过,要是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要是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无法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实行“先裁后审”原则。法院主要审查仲裁程序合法性和事实认定。对于工资拖欠纠纷,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不管拖欠时间多久,法院一般都会受理。关于时效问题,若用人单位没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时效规定。 所以,就算工资被拖欠超两年,劳动者也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建议劳动者及时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3小时前

工资被拖欠超两年是否予以受理

武汉法务律师

武汉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工资被拖欠超过两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通常还是会受理。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不过,这个时效是可以中断的。比如,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的时候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要是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没办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等中止的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继续计算。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如果劳动关系终止了,劳动者要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遵循“先裁后审”原则。法院主要审查仲裁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正确。对于工资拖欠纠纷,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不管拖欠时间多长,法院一般都会受理。关于时效问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时效规定。 所以,就算工资被拖欠超过两年,劳动者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3小时前

工资被拖欠超两年是否予以受理

劳动纠纷咨询顾问律师

劳动纠纷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当工资被拖欠超过两年,劳动者别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通常还是会受理相关案件。 在劳动争议里,法律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不过这个时效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是咱向对方主张自己的工资权益,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忙,又或者对方答应给咱发工资,这时候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中断之后重新计算。要是遇到了像自然灾害这种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让咱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就会中止,等这些原因没了,时效接着算。 还有个重要情况,要是在劳动关系还存在的时候发生了工资拖欠纠纷,咱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结束了,就得在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 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去法院起诉,法院是按照“先裁后审”的原则来处理。法院会查看仲裁程序合不合法,事实认定准不准确。对于工资拖欠纠纷,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不管拖欠时间多长,法院一般都会受理。而且在时效问题上,如果用人单位没提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用时效规定来处理。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遇到工资被拖欠,要及时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平时多和用人单位沟通,保留好沟通记录,这样能避免时效问题带来的麻烦,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小时前

工资被拖欠超两年是否予以受理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即便工资被拖欠超过两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通常还是会受理相关案件。 对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有时效期的,就一年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意识到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不过这时效期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是当事人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又或者对方答应履行义务,这时候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那一刻开始,仲裁时效期重新计算。要是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没办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内去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等中止的原因没了,仲裁时效期接着算。要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的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结束了,劳动者就得在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2、要是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想要去法院起诉,法院遵循“先裁后审”的规则。法院主要查的是仲裁程序合不合法,事实认定对不对。对于工资拖欠纠纷,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不管拖欠时间多长,法院一般都会受理。关于时效问题,要是用人单位没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拿时效规定来说事儿。所以说,就算工资被拖欠超两年,劳动者依旧能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权益。

2小时前

帮人洗钱五十万判多少年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律师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律师 最近回复:

帮人洗钱五十万是涉嫌洗钱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要是犯了洗钱罪,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就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要处罚金。 不过,洗钱数额达到五十万算不算“情节严重”,法律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在司法实践里,如果综合考虑犯罪规模、危害后果等因素,判定没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量刑可能就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幅度内,同时还会有罚金。 但要是存在为多个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洗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量刑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也会有罚金。 另外,自首、立功、坦白这些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比如有自首情节,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从轻处理。所以,涉及洗钱罪的案件,最后的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4小时前

帮人洗钱五十万判多少年

律图河南法务律师

律图河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生活中,帮人洗钱五十万这种行为是涉嫌洗钱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犯了洗钱罪,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能要交罚金,也有可能只交罚金不用坐牢。要是情节严重,那就要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肯定要交罚金。 不过,对于洗钱数额五十万是不是属于“情节严重”,法律没有给出统一的标准。在实际的司法处理中,会综合考虑很多方面。要是结合犯罪规模、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情况判断,还没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判刑可能就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范围内,同时还得交罚金。但要是存在给多个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洗钱,或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判刑也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交罚金。 另外,像自首、立功、坦白这些情节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如果不小心陷入了洗钱相关的事情,要尽快向司法机关自首,主动交代情况,争取从轻处理。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一旦被发现,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5小时前

帮人洗钱五十万判多少年

律图许昌律师

律图许昌律师 最近回复:

1、帮别人洗五十万的钱,这是涉嫌犯洗钱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犯了洗钱罪,一般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就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并处罚金。 2、对于洗钱五十万是不是属于“情节严重”,目前法律还没有给出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如果综合考虑犯罪规模、危害后果等因素,判定不属于情节严重,那在量刑的时候可能就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范围里,而且也会涉及到罚金。 3、要是存在一些特定情况,像为多个上游犯罪的所得及收益进行洗钱,或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带来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等,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这样量刑就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并且要并处罚金。另外,自首、立功、坦白这些情节也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

6小时前

帮人洗钱五十万判多少年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帮人洗五十万的钱,这可是涉嫌洗钱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洗钱罪的,一般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就得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要处罚金。 不过,法律没明确说洗钱五十万算不算“情节严重”。在司法实际里,如果根据犯罪规模、危害后果等综合判断,没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量刑可能就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外加罚金。但要是存在帮多个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洗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量刑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要交罚金。 除了洗钱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外,量刑还受其他因素影响。比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也会把这些考虑进去。所以千万别参与洗钱活动,一旦被认定犯罪,后果很严重。如果遇到法律相关难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8小时前

帮人洗钱五十万判多少年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帮人洗钱五十万会涉嫌洗钱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洗钱罪的,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 对于洗钱数额五十万是否算“情节严重”,法律没明确统一标准。在司法实践里,要是结合犯罪规模、危害后果等综合判断,没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幅度内判刑,还会并处罚金。要是存在为多个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洗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同样会处罚金。 此外,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涉嫌洗钱罪,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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