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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长治市政府

  • 文       号:长政发[2012]70号

  • 颁布时间:2012-07-14

  • 实施时间:2012-07-14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长政发[2012]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厅《山西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以下简称“两站”)建设,从源头上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两站”的职能
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是各级政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的桥梁和纽带,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国家设立在基层的公益性服务组织。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区域粮食、蔬菜、果树、小杂粮等产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工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农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工作;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和信息服务;指导民间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开展推广活动。
(三)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业标准化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建立示范场、示范方、示范户,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情报发布、防治和处置。
(四)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组织建立“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基地,记载生产档案。
(五)负责本区域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测服务,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
(六)负责本区域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试点、示范和推广;负责基本农田环境质量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开展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及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工作。
(七)负责本区域农情动态的监测、农业查灾救灾工作;负责统计和报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的采集、积累、分析和预测,并适时向农民发布,指导农业生产。
(八)负责农资经营的监管,受理假劣农资的投诉。
(九)完成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的要求,我市确定了101个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站,其中: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站20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81个。在现有101个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站”为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人、财、事“三权”归县农委统一管理。加强“两站”的办公用房建设,区域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乡镇站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要配置专业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三、人员编制
“两站”人员岗位设站长1名,其余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有编制人员的基础上,每个乡镇站新增2个全额事业编制,区域站新增3个全额事业编制,全市81个乡镇站和20个区域站共计增加编制数222个。新增人员均由市级统一公开招录,及时补充上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编办、财政、人社、农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两站”建设工作领导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务于7月20日前,制定出“两站”建设实施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市级统一招录人员工作要于年底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加快“两站”建设进度,9月底前要保证落实办公场所、任命站长、挂牌、刻章;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站现有工作人员要尽快理顺关系,编制人事手续全部移交县农委,并到位开展工作。
(四)检查验收。9月上旬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两站”建设情况、现有工作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并为9月底省级验收做好准备。
二??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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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财产时效多久

大同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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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财产分割行为的时效,按《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执行。 债权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一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一旦过了这个期限,撤销权就没了。 要是债权人从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会消灭。这五年也是除斥期间,从债务人实施离婚财产分割行为那天开始算。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得有证据证明债务人通过离婚分割财产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了自己的债权,才能行使撤销权。而且,撤销权要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行使,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所以,债权人要留意时效,收集好相关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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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财产时效多久

山西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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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若想撤销债务人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行为,时效得按照《民法典》里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来。 要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这件事的理由,那得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不一样,不会因为一些情况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一旦过了这一年,撤销权就没了。 还有,如果从债务人离婚分割财产这个行为发生那天开始算,五年内债权人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会消灭。这五年也是除斥期间,就从债务人实施离婚财产分割行为那天起开始算。 在实际生活中,债权人要想行使撤销权,得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是通过离婚分割财产的方式,故意逃避该还的债务,还对自己的债权造成了损害才行。而且,撤销权得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行使,最后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所以,债权人要是发现债务人有这种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得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不然过了时间,撤销权没了,自己的权益可能就很难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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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财产时效多久

运城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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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债权人若想撤销债务人离婚财产分割行为,时效方面得按照《民法典》里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来。 债权人要是发现债务人通过离婚分割财产恶意躲债,损害到自己债权,得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个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一年是除斥期间,就像一个固定的时间框,不会因为什么事而暂停、重新计算或者延长。一旦超过这一年,债权人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从债务人实施离婚财产分割行为那天开始算,五年内债权人都没行使撤销权,那撤销权也会消失。这五年同样是除斥期间,从债务人离婚分割财产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要想行使撤销权,得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是通过离婚分割财产恶意逃避债务,对自己的债权造成了损害。而且,撤销权得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行使,最后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给债权人的建议是,平时多留意债务人的财产变动情况,一旦发现有异常,比如债务人突然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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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财产时效多久

债权债务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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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要是想撤销债务人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行为,时效方面得按照《民法典》里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来。 2、债权人在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可以撤销的事情之后,得在一年之内去行使撤销权。这一年属于除斥期间,不像诉讼时效那样可以中止、中断或者延长。一旦过了这个期限,撤销权就没了。 3、要是债权人从债务人做出离婚财产分割行为那天开始,五年内都没去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这五年同样是除斥期间,从债务人进行离婚财产分割行为那天开始算。 4、在实际情况中,债权人要想行使撤销权,得拿出证据,证明债务人是通过离婚分割财产的办法恶意躲债,给自己的债权带来了损害。而且,行使撤销权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做出判决。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此类涉及债权人撤销权的案件可能会增多,未来可能会有更细化的司法解释来指导司法实践,让这类案件的处理更加规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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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财产时效多久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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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纠纷里,债权人有时会遇到债务人通过离婚分割财产来恶意逃债的情况。这时债权人若想撤销债务人离婚财产分割行为,该怎么做呢? 时效方面,要遵循《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债权人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能撤销的事由,要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一年是除斥期间,不像诉讼时效那样能中止、中断或延长,一旦超过,撤销权就没了。另外,从债务人实施离婚财产分割行为那天起算,如果五年内债权人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会消灭。 要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得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是恶意通过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并且对自己的债权造成了损害。而且,撤销权得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行使,最终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所以,债权人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时效内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是对具体操作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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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继承财产的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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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继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生活中可不能搞混。 先说离婚财产分割。夫妻一起过日子,会有不少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作为婚姻关系里的主体,都有权利分割这些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两人可以先商量着怎么分共同财产。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多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犯错的一方。比如,一对夫妻离婚,家里的房子、车子等共同财产,要是他们自己谈不下来,法院就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决定怎么分。 再说说继承。继承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他的财产由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指定的人来继承。法定继承人分顺序,第一顺序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先由第一顺序的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轮到第二顺序。要是被继承人留下了遗嘱,那就按遗嘱来确定继承人。 这里有个要点得注意,离婚后两人没了婚姻关系,就不能再相互继承对方财产了。但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去世,另一方作为配偶是有法定继承权的。而且不管父母离没离婚,子女都能依法继承父母的财产。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清楚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立遗嘱时,要保证遗嘱合法有效,这样能确保自己的财产按意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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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继承财产的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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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财产分割和继承是两码事,有着不同的法律界定。 就离婚财产分割而言,主要针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作为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离婚的时候,有权利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商量着处理;要是商量不下来,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判决。 2、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他的财产由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指定的人来继承。法定继承人有一定的范围,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参与了;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要是被继承人立了遗嘱,那就按照遗嘱来确定继承人。 3、有一点得留意,离婚之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没了,彼此不再有法定继承权。不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作为配偶是有法定继承权的。而且不管父母婚姻状况怎样,子女都依法享有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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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和继承是两码事。先说离婚财产分割,这主要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在离婚时,都有权利分割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商量着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再说说继承。继承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他的财产由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指定的人来继承。法定继承人分顺序,第一顺序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二顺序的就不继承;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要是被继承人立了遗嘱,那就按遗嘱来确定继承人。 这里要注意,离婚后两人的婚姻关系没了,也就不能再相互法定继承对方的财产。但在婚姻期间,要是一方去世,另一方作为配偶是有法定继承权的。另外,不管父母离没离婚,子女都依法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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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继承财产的人有哪些

重庆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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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继承是不同法律概念。 先说离婚财产分割。分割对象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作为婚姻主体,离婚时能对共同财产分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看继承。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财产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若有遗嘱,按遗嘱确定继承人。 还要注意,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不再相互有法定继承权。但婚姻关系存续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配偶有法定继承权。另外,不管父母婚姻状况怎样,子女都依法享有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若遇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注意收集共同财产证据。遇到继承问题,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若有纠纷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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