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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污染扰民搬迁企业原址转让中有关房产问题的暂行规定

  • 颁布单位: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

  • 文       号:京计国土字[1987]第602号,京经安字[1987]第490号

  • 颁布时间:1987-07-01

  • 实施时间:1987-07-01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污染扰民
搬迁企业原址转让中有关房产问题的暂行规定
(1987年7月1日 京计国土字[1987]第602号、京经安字[1987]第490号、首规办设字[1987]第132号、京房政字[1987]348号)
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各区县房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精神,支持污染扰民企业顺利搬迁,市计委、经委等七单位于1984年12月19日联合发出《关于对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企业“向占用原企业地址的单位收取的搬迁补偿费”是企业筹措迁建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现就企业原址转让中的房产问题暂作如下规定:
一、经市计委、经委确定为污染扰民搬迁的企业,在批准立项后一个月内,由企业向市房管局申请房屋产权审查。
污染扰民搬迁企业的原址转让方案经市计委、经委、首都规委办批准后,有关双方共同到市房管局办理原址房产转让过户手续。
二、属于企业自有的房产,企业要向房管部门提供房屋的产权证件及有关资料。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的房屋,提交建筑许可证、厂区平面图;购买的房屋,提交经批准购买的证件;调拨的房屋,提交调拨的证件;交换的房屋,提交交换的证件、合同;受赠的房屋,提交批准的受赠书。证件、资料不全的,由其上级主管局(总公司)提供书面证明(证明房屋的来源、数量及建筑面积等)。经审核无误的,由市房管局办理买卖立契、产权过户手续,按房屋成交价收取手续费。成交价超过1982年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房价标准9倍的,超过部分可做为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建厂的补偿费,免收手续费。
三、租用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污染扰民企业,经市房管局批准后,可以转让其承租房屋的使用权,有关双方应共同到当地房管所办理转让手续,原承租单位须按原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向当地房管所交纳房屋修缮费。原承租单位在租用期间造成房屋严重毁坏或私自拆改、影响继续使用的,可由当地房管所与原承租单位协商解决。新承租单位维持房屋原状使用的,按本市现行租金标准订租。需部分搬除原房使用的,经当地房管所同意后,修缮费由新承租单位自理;需全部拆除原房另建的,房屋建成后,仍由房管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建设性质需要征用的,按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污染扰民企业原址转让涉及租用其它单位自管的房产时,可参照第三条办理;涉及宗教寺庙房产、外侨产及代管产时,须商得市政府宗教事务处、市房管局及有关单位同意后,亦参照第三条办理。
五、租用私房的污染扰民企业原址转让时,须征得房主同意。如房主住房确有困难需收回房屋自住的,新承租单位应另拿房屋解决房主的住房问题。房屋租金可按京政办发[1986]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重新议定。因业务需要对房屋修缮的,其修缮费用由单位自理。房主同意出卖房屋的,单位可按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议定房价。有关买卖、租赁房屋的手续均须到房管部门办理。
六、未经市计委、经委、首都规委办批准,企业私自转让原址所获取的转让费按营业外收入照章交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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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诉讼时效在什么时间

金华法务律师

金华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而非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存在期限,一旦期限过了,权利就没了。 不同情况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不一样。要是因为重大误解想行使撤销权,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得在90天内行使,不然撤销权就没了。要是受胁迫,从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1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消灭。还有,如果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或者以行动表明放弃,撤销权也会消灭。 另外,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起,5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这5年是最长的除斥期间,目的是维护交易秩序稳定。 大家要注意这些时间限制,一旦错过,撤销权就没了。要是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确定该怎么处理,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小时前

撤销权的诉讼时效在什么时间

绍兴法务律师

绍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是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一旦期间经过,权利就会消灭。 不同情形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不同。对于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便消灭。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另外,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或受胁迫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以及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均消灭。 还有,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这一五年的规定是最长的除斥期间,目的是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 对于当事人来说,要密切关注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在知晓撤销事由后,及时行使权利。若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适用撤销权及除斥期间,可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错过除斥期间而丧失权利。

2小时前

撤销权的诉讼时效在什么时间

杭州法务律师

杭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撤销权适用的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啥是除斥期间呢?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存在时间,一旦这个时间过了,权利就没了。 不同情况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不一样。要是因为重大误解想行使撤销权,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理由那天起,90天内没去行使,撤销权就没了。要是你受到胁迫,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起1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消灭。还有,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理由那天起1年内没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情况,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90天内没行使;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行使;或者你知道撤销理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又或者用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都会消灭。 另外,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起,5年内你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会消灭。这5年是最长的除斥期间,目的是让交易秩序保持稳定。大家得留意这些时间限制,不然过了时间,撤销权没了,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损失。

2小时前

撤销权的诉讼时效在什么时间

债权债务咨询顾问律师

债权债务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在法律里,撤销权适用的是除斥期间,而不是大家常听说的诉讼时效。啥是除斥期间呢?简单来说,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能存在的时间,一旦这个时间过了,权利也就没了。 不同情况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不一样。打个比方,如果是因为重大误解而有了撤销权,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的事那天算起,九十天内没去行使这个撤销权,那撤销权就没了。要是当事人是受了胁迫的,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起,一年之内没行使撤销权,这撤销权也会消失。另外,如果当事人知道撤销的事以后,明确说不要这个撤销权了,或者用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同样会没。 还有个特殊的,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开始算,五年内当事人都没行使撤销权,不管啥情况,撤销权也会消灭。这五年的规定其实是个最长的除斥期间,目的就是让交易秩序能稳定一些。 给大家一些实用的法律建议,要是您觉得自己有撤销权,一定要留意时间。发现有撤销的事以后,赶紧去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看看自己该咋做,在除斥期间内及时行使撤销权,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超时而失去权利。

3小时前

撤销权的诉讼时效在什么时间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撤销权适用的是除斥期间,不是诉讼时效。简单来讲,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存在时间,一旦这个时间过了,权利也就没了。 2.不同情况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差异。要是因为重大误解,当事人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这件事的理由后,90天内没去行使撤销权,那撤销权就没了。要是当事人受到胁迫,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1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消失。如果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相关事由后1年内不行使权利,或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90天内没动静,又或者被胁迫的当事人在胁迫行为终止后1年里没行使撤销权,还有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或是用自己的行动表明放弃撤销权,这些情况下撤销权都会消灭。 3.另外,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起,5年内当事人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失。这5年是最长的除斥期间,主要是为了保证交易秩序稳定。现在交易越来越复杂多样,设定这样的最长除斥期间能避免因撤销权长期存在影响交易进程和安全,让市场交易更有确定性,未来随着交易形式不断创新,这样的规则也能更好地适应新的交易需求。

1小时前

判定财产分割时可确定的资产有多少

汕头法务律师

汕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财产分割这件事上,可确定的资产范围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就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来说,在两口子结婚过日子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挣的工资、奖金,还有劳务报酬,这都算共同财产。另外,搞生产、经营、投资赚的钱,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只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没明确说只给一方,那也都能算进可分割的资产里。 不过,有些财产是属于个人的,不参与分割。像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财产,因为人身受到伤害拿到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还有一方专门用的生活用品,这些都只属于个人。 要是涉及公司股权分割,要是夫妻用共同财产投资了公司,就得看看股权是婚前拿到的还是婚后拿到的。一般婚后拿到的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家庭财产分割时,财产的来源、谁出了钱、登记在谁名下这些因素都得考虑。比如说,财产虽然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但另一方也出了钱,那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大家共有的财产。 要确定能分割的资产,得把证据收集全,像银行流水、产权证书、投资合同这些都得留好,这样才能准确知道财产归谁。要是在财产分割上有了矛盾,大家可以先坐下来商量商量,要是商量不通,也能去法院打官司解决。

2小时前

判定财产分割时可确定的资产有多少

广州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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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定财产分割时,能确定的资产范围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定。通常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里,能确定的资产有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拿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方面的收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不过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就除外)。 2、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为人身损害得到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 3、在公司股权分割方面,如果涉及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公司股权,要区分股权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一般来说,婚后取得的股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家庭财产分割的时候,还得考虑财产的来源、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要是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出资,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 5、确定可分割资产时,要全面收集证据,比如银行流水、产权证书、投资合同等,这样才能准确界定财产范围和归属。要是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解决。

3小时前

判定财产分割时可确定的资产有多少

惠州法务律师

惠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财产分割时,可确定的资产范围得看具体情况。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里,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赚的钱,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还有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给一方的除外),都能进行分割。 不过,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拿到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些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要是涉及公司股权分割,夫妻用共同财产投资的股权,得分清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婚后取得的股权收益,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财产分割时,财产的来源、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也得考虑。比如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出了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 确定可分割资产,得全面收集证据,像银行流水、产权证书、投资合同等,这样才能准确界定财产范围和归属。要是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4小时前

判定财产分割时可确定的资产有多少

茂名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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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时可确定的资产范围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里,常见的可分割资产有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公司股权分割方面,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股权,要区分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婚后的股权收益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财产分割时,要考虑财产来源、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就算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出资,也可能被认定为共有财产。 确定可分割资产,得全面收集证据,像银行流水、产权证书、投资合同等,这样才能准确界定财产范围和归属。要是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6小时前

判定财产分割时可确定的资产有多少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判定财产分割时,能确定的资产范围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里,通常以下这些属于可分割的资产: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不过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就除外。 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 要是涉及公司股权分割,得看股权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如果是婚后取得的股权收益,一般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财产分割时,还得考虑财产的来源、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等。比如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出资,那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 确定可分割资产时,证据收集很重要,像银行流水、产权证书、投资合同这些都要全面收集,这样才能准确界定财产范围和归属。要是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也能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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