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封云凯律师 回复:未成年女性自愿参与某些活动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与性相关活动 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 - 我国法律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该女性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因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认知和心智发育上尚未成熟,缺乏对性行为的有效同意能力。 - 例如,18岁的甲与13岁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乙,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 -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自愿且不存在强迫、威胁等情形,不构成强奸罪。但如果存在利用其处于特殊困境、负有监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定罪处罚。 - 例如,教师丙利用自己的身份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且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学生丁,丙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劳动相关活动 不满16周岁 - 我国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自愿去普通企业工作,企业的招用行为违法。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 属于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可以招用,但不得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且要对其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即便未成年女性自愿,也属于违法行为。 其他活动 在一些活动中,如果组织者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即使未成年女性自愿参与,组织者也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