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云凯律师 回复:小区路面停车费归属以及停车位的权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停车位权属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是因为小区的公共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利用这些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位,其权益也应归全体业主。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了专门的停车位,并且这些停车位在销售时已经通过合同等方式明确约定了归属,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开发商能够证明该停车位的建设成本没有分摊到业主的购房款中,且有独立的产权登记,那么开发商通常拥有该停车位的所有权,可以进行出售、出租等处分行为。 停车费归属 业主共有的停车位 既然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那么这些车位收取的停车费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合理成本一般包括停车管理的人工费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等。停车费可以纳入小区的公共收益,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如何使用,比如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等。 开发商所有的停车位 如果停车位是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收取停车费,停车费收入归开发商所有。不过,开发商收取停车费的标准通常需要符合当地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不能随意定价。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业主对小区停车位的权属和停车费的归属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查看小区的规划文件、购房合同、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沟通协商等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