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这种情况属于被迫离职。公司先口头辞退你,这已经构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虽然之后又反悔要求你回去上班,但公司最初的辞退行为已经导致劳动关系无法继续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经济补偿。你已经申请劳动仲裁是正确做法,这证明你并非自愿离职。建议你: 1. 保存好公司口头辞退的证据,比如录音、社交软件记录等 2. 继续推进劳动仲裁程序 3. 如果公司现在要求你回去上班,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说明,明确之前的辞退行为是否有效这种情况下,你的离职性质应当认定为被迫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否认辞退事实,仲裁时会重点调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