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体来说:1.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这里强调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不是个人自愿选择。2.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就业人员,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险)。这是强制性的,不能通过协议免除。3. 但有几类特殊情况: - 非全日制用工(如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可以单独缴纳工伤保险 - 退休返聘人员不需要再缴纳社保 - 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由个人自行缴纳建议您可以先确认自己的用工性质。如果是标准劳动关系,单位不缴社保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补缴;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单位拒绝缴纳,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记得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