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东杰律师 回复:5.11 体表损伤 5.11.1重伤二级 a)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30%。 b)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 Ocm以上。 5.11.2轻伤一级 a)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 b)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 Ocm以上。 c)撕脱伤面积100. Oc㎡以上。 d)皮肤缺损30. Oc㎡以上。 5.11.3轻伤二级 a)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 b)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 O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 Ocm以上。 c)撕脱伤面积50. Oc㎡以上。 d)皮肤缺损6.Oc㎡以上。 5.11.4轻微伤 a)擦伤面积20. Oc㎡以上或者挫伤面积15. Oc㎡以上。 b)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O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c)咬伤致皮肤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