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是租客租房的时候再不知道租房
ask****505
辽宁-大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1.13 09: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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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这个案子是租客租房的时候再不知道租房是二房东,并且这个租房的二房东再没有告知原房主和租客的情况下把房子租给租客。租客交了一个月押金和1年的房租费。租客在1个月后因房屋问题联系二房东,发现了二房东问题,提出要二房东联系原房东,要么租客不继续租房了。二房东说租客可以不租但租客违约,租客并无违约,并且租住期间二房东并未按合同上要求安装煤气,取暖等。租客要求返还1年房租,就可以。但二房东继续提出无理要求。在发现问题当天11月1日租客就去警局报案。在警察调解下,二房东同意返还1年租金,并约好还款日在11月8日。与11月8日后二房东一直不还。于是租客在2019年11月21日起诉二房东,要求返还1年房租,一月押金,还有违约金。
到法院后双方接受调解,二房东同意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返还1年房租,并加诉讼费。签完调解协议后,二房东并无联系还款。知道法院通知2次到法院,二房东也没去。到12月31日,也是各种理由不按协议还款。
至此法院也没出调解书,也没判决,通知2020年1月14日开庭。
请问我这个案子被告二房东没按调解协议按时还款,法院为什么不及时做出判决呢?法院也知道被告是个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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