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小区休闲区域内被物业公司拿来做电瓶车车充电和停车,安全隐患多多,之前小区摩托车和电瓶车都是禁止进入,现在变成停车场有什么办法?谢谢
首先,你将车停在收费停车场内,等于接受了停车场的停车服务,双方形成了有偿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作为服务方,保证消费者停放车辆的安全,是其服务的一部分和应尽的义务。《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你与停车场之间是有偿保管合同关系,而车辆在保管期间内被其他车辆刮碰,且是因管理人员指挥车辆倒车不当造成的,停车场无疑应负责赔偿。
其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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