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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新入职保险基数如何定?19年1月入职7月基数核定按什么标准做基数?

137****5570 北京-丰台区 劳动争议咨询 2019.12.13 09:40:21 309人阅读

员工新入职保险基数如何定?19年1月入职7月基数核定按什么标准做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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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标准执行

2019-12-13 09:4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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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当月工资中只能扣除当月的社保费用,不能扣除两个月的费用。但是有的公司发工资日期是本月发上月,如果赶上新入职员工是上月入职,则本月扣费就需要扣缴上月和本月的社保。这与公司工资计发日有关。
1、入职当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应当缴纳当月社保;
2、按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能会出现跨月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单位应当申报从上月补缴社会保险费;扩展资料: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2016年2月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2016年2月3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在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2018年社保之养老金开始全国统筹;2018年8月20日,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征收;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目前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2020-11-19 14:53:21 回复

不可以调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每年6月完成基数调整,一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扩展资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其它缴存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第二十三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1、参保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本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放月数平均计算本年度的缴费基数。
2、本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总额核定当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3、因特殊情况上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上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4、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限为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在线咨询”只解答常规归集、贷款业务问题,如汇补缴、转移、提取、变更等。若有疑惑,建议您到我中心任一办事处或管理部前台咨询。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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