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租临街商铺,写字楼下的,合同约定2018.9月交付,后面物业顺延两个月交付,没有多任何赔偿,补充协议自己傻傻也签了字,约定2018.11月1日交付,第一份合同八个月免租期,后五个月五折租金,周边一直无公司入驻写字楼一直未达到开业条件,也没有正式交房,现在收到物业催缴租金物业管理费?要赔偿免租期所有租金33万?扣保证金八万多?一直没有人流没有入驻开业装修,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权?合同规定免租期内也有物业费的,一直没有联系我们交费是不是可以视作未交付呢?拿了钥匙未签交付清单也没有验收?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