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他在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最近单位要裁员,把我朋友给劝离职了,现在我朋友想要要补偿,问一下主动提出离职有经济补偿,公司应该怎么补偿呢?
主动辞职的,原则上就没有劳动补偿金了。
一、你遇到的情况,很可能是公司逼你主动离职的一个招数:
因为,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法定程序,包括辞退。但你自己主动提交辞职书,就丧失了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二、提醒:如果单位有辞退员工的意思,并授意或诱骗员工提交辞职书,劳动者一定要警惕,慎写辞职书,宁可被辞退也别主动辞职。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其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其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其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
其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其
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其
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身处职场,大家都对劳动法有个基本的了解,但仍然会存在很多误区。例如关于离职补偿的,很多人都误以为,在公司工作久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最后无论是什么原因离职,公司都应当给补偿。这种想法是否正确呢?针对这个问题,编针对以下几个常见观点予以分析:
一、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
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形下适用,为从08年开始计算,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以自身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很多公司为了逼迫劳动者自己辞职,使出各种手段,接受员工一时冲动就主动辞职,结果是一分钱都不能拿到。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往处理案件的经验告诉您:
二、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从以上情形可知,员工离职时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跟工作年限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能不能得到补偿,要看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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