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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请问:这片正在商住开发之中剩余的村民宅基地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建设用地还是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134****1581 广东-深圳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7.26 17:53:08 538人阅读

现为中部一个国家级经开区的新城的城中村,但在六年前这片土地已被政府征用收储为国有建设用地了,且近年将此片土地陆续进行高价土拍,各大开发商陆续高价拿下这片土地后已开发成住宅小区了,那请问:这片正在商住开发之中剩余的村民宅基地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建设用地还是属于集体建设用地?谢谢现为中部一个国家级经开区的新城的城中村,但在六年前这片土地已被政府征用收储为国有建设用地了,且近年将此片土地陆续进行高价土拍,各大开发商陆续高价拿下这片土地后已开发成住宅小区了,那请问:这片正在商住开发之中剩余的村民宅基地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建设用地还是属于集体建设用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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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一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的规定可知,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同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的规定可知,土地利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3大类耕地、园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12个一级类水田、有林地、住宿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裸地等57个二级类。农村宅基地是属于3大类中的建设用地,12个一级类中的住宅用地,57个二级类中的农村宅基地。
二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可知,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只涵盖三个类别: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因此,农村宅基地只是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大类项下的1个小类,而不是与集体建设用地相并列。

2019-07-26 18:02: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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