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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限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出工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任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职位,并妥善安置;所以,对任职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职位。这种调岗是法定调岗,不论员工认可与否。如果员工分别意调岗,公司继续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其禁忌的作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限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限定的权限责令停业。
2019-07-15 15:0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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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首先明确一点,工作职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降职降薪已经构成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不合法调岗,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2019-07-15 14:5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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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如果不这么做有惩罚措施,所以相当于没有规定。而且工作一个月就走人,基本不会对公司造成什么损失,即使有损失,公司也很难证明。
公司顶多不给你出离职证明,但是,你在下一家公司求职、面试时,简历中完全可以不填这家公司!况且,很多公司现在招人是不需要你前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的。
2020-09-22 13:23: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