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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从上海松江搬迁到江苏,有一部分员工不愿意去,公司就在上海杨浦区和松江区准备租厂房让这些员工去,现有合同里的地点是上海市区,实际工作地点是松江区,请问这种请问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你好,你这个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知道你工作几年了?
可以申请补偿的
你好,如果搬迁到外地,可以要求支付,但现在公司已经在本地就近安排,一般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协商,如果不行可以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有就近有安排的话,是不用支付的
应该不用支付补偿金
你好,如果单位搬迁到江苏,作为员工是可以拒绝的,如果还在上海市内,得到补偿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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