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11年,合同续签过3次,现在公司让离职解除合同,说是赔偿每月底薪乘11个月!若我们不同意就去商场上班,降底薪,还不给我们办理失业!
你好,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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