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遗嘱生效是遗嘱人死亡之时。在遗嘱没有生效之前,遗嘱人将部分财产赠与他人是可以的,法律是允许的
2018-05-22 13:40:24 回复专业解答老人临终赠房遗嘱应当房产的情况、赠房的意见、以及个人的意见进行详细的说明,另外,为了使遗嘱具备合法性,还必须有具备法律效应的见证人在场,否则有可能导致遗嘱没有法律效应,具体的情况可以向律师进行咨询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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