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遇到点事情是关于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津贴这件事情我想要问问律师这件事情请帮忙解答一下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津贴
第五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征缴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到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专业解答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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