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未给员工A缴纳医疗保险因为工厂已经上报但是未缴纳,导致员工A也无法自己缴纳医保,员工A生病因为没有医保无法报销也没有足够金钱治疗?
[律师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工厂未依法为员工A缴纳医疗保险确实存在过错。结合《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建议从以下几个途径为未成年女儿争取合法权益:首先,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虽然员工A是因疾病去世,但如果能证明其疾病与工作环境或工作强度存在因果关系,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其女儿作为直系亲属可获得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至女儿成年)。其次,即便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3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员工家属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工厂补缴医保费用,这样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第三,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主张侵权责任。工厂未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客观上加重了医疗负担,存在过错。建议收集工资单、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记录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具体操作建议:
1. 立即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 同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欠缴问题
3. 准备证据材料后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
4. 注意诉讼时效(工伤认定申请应在1年内提出)考虑到女儿未成年,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赔偿金额方面,工亡补助金目前约为98.5万元(2023年标准),加上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其他赔偿,总额可能超过120万元。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