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律师您好,我去年2月14号去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工地干活,与3月14号发生工伤(工作内容是工地施工配模,属于木工),电锯锯断左手大拇指然后去医院接上,随后一个多月我省请工伤鉴定(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结果认定为工伤(没有合同),然后康复,定残为工伤十级,我能向公司赔偿哪些费用?忘律师您您能给我个符合徐州市睢宁县的赔偿项目及相关赔偿金额明细,谢谢您!万分感谢!
可以申请仲裁的,有工伤认定书以及伤残鉴定。医药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等,合计在20万左右主张。具体以法院或仲裁的裁决为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公司没有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负责赔偿。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