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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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确实麻烦,核心问题是房地权属不统一。土地证上的人找不到,他无法配合签字,常规买卖过户走不通。你先查一下当地不动产登记是否已实行房地一体,如果已统一登记,需要先凭房产证和购房手续申请更正登记,把土地权利归到你名下。若对方失联,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确认土地使用权归你,拿到生效判决后,凭判决书单方申请过户。如果房子是继承来的,还得先办继承公证或诉讼确认。总之,对方找不到,私下买卖基本没戏,必须先把权属理顺,否则买受人将来也有风险。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8-22 07:10:15 回复专业解答资产划拨的税务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若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间资产划拨,如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等为主要目的等,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暂不确认所得。不符合条件的,需按规定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专业解答税务追诉期限根据违法行为不同而有差异。一般情况下,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而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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