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方的货物质量不合格怎么办对于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索赔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扣价。这是常见的处理质量索赔的方法之一,主要适用于交货质量虽然与合同不符,但产品的主要使用价值尚未受到重大影响,在买方同意接受货物的条件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扣价协议,或者可按合同所规定的质量差价,实行按比例扣价处理。
2、退货。退货又称拒绝收货,这对卖方来说是一种最严格的处理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而合同又没有相反的规定的,买方才能行使拒绝收货的权利。这种拒绝收货的权利包括买方自行解除合同所规定的他应承担的义务,并有权提出进一步的损害赔偿的主张。如果买方在此之前已经付款,则他有权收回已付的货款。
3、其他补救方法。除上述两项主要方法外,还有损害赔偿、换货、修理等补救方法。至于采用何种补救方法,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二、卖方出售货物不合格有没有诉讼时间限制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产品被判质量不合格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与顾客签订有购销合同,就产品质量仲裁或打官司,输了。此时应按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处理,一般退货或提供合格产品、赔偿直接损失及合同规定的损失。
2、被消费者提起促裁或诉讼,输了。应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责任,如退货或换货、赔偿消费者损失;适用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产品质量法》相关责任。
3、被国家的监察机构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将按《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见本问答已采纳的回答)处罚。
开厢式货车需要C1以上行驶证、营运证和《职业行驶员从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分为三种:货运、客运、以及危险品运输。 C1驾照:C1是行驶证代号的一种。准驾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等车型。 根据《机动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C1行驶证准驾范围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小型载客汽车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根据这项准则要求,C1证不能行驶多出9座的车辆。另外:行驶货车总长度不能超出6米。 注意:C1驾证不能行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普通三轮摩的车、普通二轮摩的车、轻便摩的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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