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55女未社保退休金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去工厂上班半年以达退休年龄为由辞退该赔偿吗\\\\\\\?
[律师回复]该情况可能有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如果劳动者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也并非必然终止。
该55岁女性未领取社保退休金,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应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以达到退休年龄为由辞退,若没有合法理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需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建议该女性先与劳务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