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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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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者,对物业交接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交接涉及物业资料、设施、财务等关键信息,业主代表参与交接是保障业主权益的重要环节,街道办无权剥夺。
2026-04-09 11:0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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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715条
应急物业是街道办临时兜底,但物业资产、资料、账目属于全体业主。街道办无权不让业主代表参与交接、无权单方确认交接结果
2026-04-09 09:48: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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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1026条
你好 j?t?s?m?q?k?x?x?g?t
2026-04-09 06:55: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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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70913条
业主代表参与物业交接是合理的,因为业主有权了解和监督物业服务的交接情况。如果街道办不允许业主代表参加交接,业主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街道办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业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街道办提出申请,说明参与交接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如果街道办仍然拒绝,业主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9 04:30: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