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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65055条
解聘日期早于送达日期,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劳动者。如果解聘日期早于送达日期,可能意味着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解聘,这侵犯了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重新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辞退通知,明确解聘日期和送达日期。如果公司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30 23:05: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