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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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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物业要求先交半年物业费再给钥匙这种做法不太合理。根据现行的《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交房是开发商的义务,物业费的缴纳和交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开发商不能以物业费未交为由拒绝交房。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先和开发商沟通协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正常交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调解机构寻求帮助,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24 23:11: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