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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第一年签的劳动合同没给个人一份,后来四年没续签,现在因病不能胜任工作想离职,该怎么主张正当权益?

pub****408 湖北-十堰 劳动合同咨询 2026.03.13 16:27:54 455人阅读

单位第一年签的劳动合同没给个人一份,后来四年没续签,现在因病不能胜任工作想离职,该怎么主张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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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49132条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给劳动者一份。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给。其他,关于四年没续签的问题,如果劳动关系一直存在,那么可以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再次,因病不能胜任工作想离职,你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最后,如果在离职过程中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比如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问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13 16:36: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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