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2.起算点分两种情况:一是按月算,每月双倍工资从次月起算一年时效,超一年请求可能不被支持;二是从劳动关系终止日起算一年时效,存续期因拖欠报酬争议不受此限,终止的应在一年内提出。
3.各地对起算点规定有别,要结合当地规定和裁判尺度确定。
结论: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适用一年期间,起算点有按月分别计算和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两种情况,各地规定有差异。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实践中,存在两种起算方式。按月分别计算时,每月双倍工资从次月起算一年仲裁时效,超期该月双倍工资请求可能不获支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终止后需在一年内提出。由于各地司法实践对起算点规定不同,所以要结合当地具体规定和司法裁判尺度来确定。如果在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法律建议和指导。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适用一年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实践中有两种起算点情况。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每月双倍工资从次月起算一年时效,超一年该月请求可能不被支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一年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一年限制,终止的应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各地司法实践规定有差异,需结合当地规定和裁判尺度确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劳动者应及时了解自身权益,在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尽早收集证据,适时申请仲裁。
2.关注当地司法实践对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的规定,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3.企业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避免因双倍工资问题引发仲裁纠纷。
法律分析:
(1)双倍工资仲裁时效遵循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起始计算点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时。
(2)在实践中,起算点有两种情况。按月分别计算时,每月双倍工资从次月起算一年仲裁时效,超过一年该月双倍工资请求可能不获支持。
(3)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一年仲裁时效,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由于各地司法实践对起算点规定有差异,所以要结合当地具体规定和司法裁判尺度来确定。
提醒:在主张双倍工资时,务必关注当地关于仲裁时效起算点的规定,避免因时效问题导致权益受损,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要密切关注自身权益,每月留意工资发放情况,若发现未支付双倍工资,从次月起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及时在一年内提起仲裁。
(二)若处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双倍工资产生争议,可等待劳动关系终止后,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三)在申请仲裁前,务必了解当地司法实践对于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的具体规定和司法裁判尺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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