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时效遵循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为一年,从当事人知晓或应知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从首月起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劳动者每月都有双倍工资请求权,各月时效独立计算。若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未订立,自应订立合同日起支付双倍工资,时效同样是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为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应及时关注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合同,要尽快在时效内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双倍工资,如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1)双倍工资时效遵循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时长为一年,起算点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
(2)用人单位自用工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从首月起第2个月至第12个月,每月双倍工资请求权独立,时效也独立计算。
(3)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未订立,自应订立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时效同样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
提醒:劳动者要留意双倍工资时效,及时主张权利,不同情形下时效计算有别,案情不同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要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主动提醒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签订,从第2个月起留意每个月双倍工资请求权的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及时主张。
(二)当发现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未订立时,劳动者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维护自己获得双倍工资的权益。
(三)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便在需要主张双倍工资时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双倍工资时效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算,为一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日起计。
2.用人单位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要付11个月双倍工资。从首月第2个月到第12个月,每月双倍工资请求权独立算时效。
3.应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却未订的,自应订合同日起付双倍工资,时效同样是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日起一年。
结论:双倍工资时效适用一年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用人单位自用工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书面合同,要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且每月请求权时效独立计算;应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未订的,双倍工资时效同样是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双倍工资时效遵循此规定。当用人单位自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每个月的双倍工资请求权时效独立计算,即从每个月对应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开始计算一年时效。若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未订立,也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主张双倍工资。在劳动权益保护中,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至关重要。如果您在劳动过程中遇到涉及双倍工资的情况,不确定自己的权益是否受侵害以及时效是否已过等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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