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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不写还款日期有效吗
您好,现在是欠钱不还吗
不写还款日期,随时可以催要
欠条不写还款日期是有效的。根据法律,没写还款日期不影响欠条效力,它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存在即可。对于没写还款日期的欠条,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钱,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要是债务人不还,债权人可通过协商或起诉解决。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有效的,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按劳动法的规定不算是旷工。但还要根据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决定,如果劳动合同上注明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进行加班要取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职工在星期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属于旷工。如果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上班时间而非休息时间的,则职工未经单位同意而不去上班的,就属于旷工。《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明文规定星期六星期天是该员工的工作时间,员工不同意加班就不属于旷工了。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行政处罚法》中三日、七日和十五日等时间,解释如下: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3、《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4、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专业解答没关系,你还可以去法院告他,或者找个公正的地方打官司,这就叫做“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一旦你做了这些事情,诉讼时效就会被打断,重新开始算时间。所以说,就算欠条上没写日子,只要你能证明你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做过上面提到的其中一件事,那这个欠条还是有用的。不过,如果你什么也没做,那这个欠条就可能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而失效了。
专业解答欠条的诉讼时效其实不是一开始就开始算的。它是从你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损,同时也知道是哪个家伙没有按时还钱的那一天才开始算起的。所以说,如果你根本就不知道那个没还钱的家伙,就算他写了欠条给你,那也不算数,因为这时候诉讼时效并没有开始。只有当你收到催债通知或者别的什么方式告诉你这个家伙没还钱,这时候诉讼时效才会开始计算。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之规定,贷款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而其内容通常应涵盖贷款类型、货币种类、运用目的、原始金额、利率水平、有效期以及还贷方式等关键事项。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项法律规定并未明确阐释在借据中必须载明借款日期,然而若借据中欠缺借款日期,则可能对贷款协议的完整性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整个合同的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明文规定,如果在借贷合同之中并无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约定,抑或是具体约定模糊不清且无法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加以明确化,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当某份借据上并未注明任何形式的还款日期时,便可能会被视作对还款期限的规定模棱两可。因此,在此情况下,贷款人完全有理由向借款人发送催收通知,要求他们在适宜的时间段内完成借款归还。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实体权益的诉讼请求时,需遵循最长不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即倘若欠条上约定的偿还期限已过,债权人应当在该期限后的三年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过了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则债权人可能失去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债权的资格,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或者人民法院经权利人的申请批准对时效期间进行相应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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