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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没执行时,居间费是否退还取决于居间人是否促成合同成立以及有无过错行为。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合同后续未执行,其有权收取报酬,一般无需退还居间费,因为促成合同订立是其主要义务。
2.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已收取的居间费应当退还。
3.若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仅不能要求支付报酬,还需退还已收取的居间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解决措施与建议: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居间人应如实提供信息、尽力促成合同。若发生居间费退还纠纷,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31 17: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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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合同后续未执行,居间人按法律规定有权收取报酬,通常不用退还居间费,因其主要义务是促成合同订立,促成即完成主要义务。
(2)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已收取的居间费要退还。
(3)若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仅不能要求报酬,还需退还已收居间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提醒:判断居间费是否退还关键看合同是否成立及居间人有无过错,不同案情处理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17:0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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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合同后续未执行,居间人完成主要义务,有权收取报酬,无需退还居间费。
(二)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已收取的居间费需退还。
(三)若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能要求支付报酬,要退还已收居间费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6-01-31 15:2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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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合同后续未执行,也有权收取报酬,居间费通常不用退还,因其已履行主要义务。
2.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能要求支付报酬,已收的居间费要退还。
3.若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仅不能要报酬,还得退还已收费用并担责。判断居间费是否退还,关键看合同是否成立及居间人有无过错。
2026-01-31 13:4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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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没执行,居间费是否退还取决于居间人是否促成合同成立以及有无过错行为。促成合同成立一般无需退还,未促成则应退还,有过错行为还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促成合同订立。若居间人成功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合同后续未执行,其也有权收取报酬,居间费通常无需退还。反之,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就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已收取的居间费需退还。并且,若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仅不能要报酬,还得退还已收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在遇到居间费退还相关问题时,由于法律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31 13:41: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