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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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房屋交易合同诈骗犯罪需从多方面考量。主观上需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收取房款后逃匿或挥霍致无法返还;客观上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行为,像虚构产权、隐瞒抵押查封情况诱使签约。行为过程中,诈骗方签约用虚假身份、产权证明,履约找借口不履行交付房屋、过户等义务。还需结合交易全过程,若交易异常如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且无合理原因,可能涉及诈骗。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交易前仔细核实房屋产权、抵押查封等信息,可通过相关部门查询。
2.注意交易价格是否合理,避免贪图低价陷入诈骗陷阱。
3.签约时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若发现交易异常,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必要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
(1)主观方面是认定房屋交易合同诈骗犯罪的关键要素之一。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例如收取房款后逃匿或者挥霍房款导致无法返还,这就表明其存在主观恶意。
(2)客观上,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是诈骗犯罪的重要表现。比如虚构房屋产权、隐瞒房屋抵押查封情况等,以此诱使对方签订合同,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
(3)在行为过程中,诈骗方会在签约时使用虚假身份、产权证明等手段,或者在履约阶段以各种借口不履行交付房屋、过户等义务,破坏交易的正常进行。
(4)判断是否构成诈骗还需结合交易全过程。若交易情况与正常交易习惯差异较大,如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且无合理原因,那么极有可能涉及诈骗。
提醒:在房屋交易中要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和房屋产权等信息,遇到交易异常情况需谨慎。若怀疑遭遇合同诈骗,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判断主观目的,查看行为人是否有收取房款后逃匿、挥霍房款导致无法返还等表现,以此确定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审查客观行为,看是否存在虚构房屋产权、隐瞒房屋抵押查封情况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
(三)关注行为过程,签约时是否使用虚假身份、产权证明,履约中是否以借口不履行交付房屋、过户等义务。
(四)结合交易全过程,对比正常交易习惯,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且无合理原因,可能涉及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主观层面,若交易中有人收房款后逃匿或挥霍致无法返还,可认定其有非法占有目的。
2.客观表现上,虚构房屋产权、隐瞒抵押查封情况等,诱使对方签合同,属诈骗行为。
3.行为过程中,签约用虚假身份、证明,履约找借口不交房、不过户,有诈骗嫌疑。
4.结合交易全程,若价格异常低且无合理解释,可能涉诈骗。构成合同诈骗将担刑责。
结论:认定房屋交易合同诈骗犯罪需从主观、客观、行为过程及交易全过程考量,构成犯罪将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主观上,若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收取房款后逃匿或挥霍致无法返还,就满足了犯罪的主观条件。客观方面,虚构房屋产权、隐瞒抵押查封情况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诱使对方签订合同,属于诈骗的客观表现。在行为过程中,签约用虚假身份、产权证明,履约时找借口不履行交付房屋、过户等义务,也符合诈骗特征。并且要结合交易全过程,若交易异常,如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且无合理原因,就很可能涉及诈骗。一旦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会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房屋交易中遇到类似可疑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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