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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三个月单位解除合同要怎么赔

杨** 山西-大同 劳动合同咨询 2026.01.25 08:57:38 423人阅读

工作三个月单位解除合同要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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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合同赔偿分合法与违法两种情形。合法且属无过失性辞退时,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2.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25 13: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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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单位合法解除且为无过失性辞退时,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二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此外,还需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有选择权。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3)赔偿事宜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在处理单位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时,注意保存相关工作及沟通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13:5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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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合法无过失性辞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赔偿解决方式: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6-01-25 12:0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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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解除合同赔偿分情况而定。合法且属无过失性辞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多付1个月工资,还按工作年限给经济补偿,每满1年给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2.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无法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2倍赔,即1个月工资。
3.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26-01-25 11:0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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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单位解除合同赔偿分合法与违法两种情形。合法无过失性辞退需提前通知或付代通知金,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二倍赔偿金,协商不成可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合法无过失性辞退时,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有选择权,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当遇到单位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时,劳动者可先与先与单位协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如果大家在处理单位解除合同赔偿问题上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欢迎随时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5 10:33:0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法定解除。包括辞职权、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权;二、约定解除;三、协商解除。上诉各项之间的区别是:开除、除名、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行使;其结果自然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由双方当事人行使,其用人方的权利含有开除、除名、辞退的手段,劳动者含有辞职权,双方共同行使的则有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约定解除、协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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