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父母付首付,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房子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登记方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按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也按此比例分割。
结论:
婚前父母出钱买房,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方父母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方,其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也按此比例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考虑到房屋购买时的出资情况以及产权登记情况,法院在处理时倾向于将房屋判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以平衡双方权益。而双方父母出资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情况,认定为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这体现了公平原则,尊重了各方父母的出资贡献。若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在实际生活中,涉及此类复杂的房产分割问题,每个人的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且适合自身情况的法律建议。
1.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有不同处理方式。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2.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特别约定,该不动产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也按此比例分割。
3.建议在购房时明确出资情况并保留相关凭证,如出资转账记录等。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对房产归属和分割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分析:
(1)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且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将不动产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贷款成为其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就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2)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该不动产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也依此比例分割。
提醒: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
夫妻离婚时先自行协商该不动产的处理方式。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将不动产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完的贷款成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二)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情况:
该不动产通常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若有其他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也按此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专业解答在婚姻圆满且购房事宜发生于夫妻婚姻成立之前,由其父母负担首付款并完成房子购置,而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还款义务,那么这栋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可以明确的是,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及相应增值部分均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若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与其父母共同购置房产且将其登记在自身及其父母名下的情况下,仅支付了首付而婚后则由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用于偿还贷款,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由此所带来的房屋价值增长部分可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然而,剩余的部分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归于夫妻共同所有。
专业解答相应的法律解决方案如下: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夫妇们面临离婚时,应对其名下的房地产分别作出具体的处理规定,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人民法院便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对此做出裁决,将该房地产判给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而剩余未偿还的贷款则视作该方的个人债务。
专业解答在婚姻前,若一方父母全款购房且以子女名义登记,该房为个人财产。若父母仅付首付,子女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归登记方,需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若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共同财产。有书面协议则按约定分配,无则默认为等额共有。
专业解答关于结婚前所购房屋是否构成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之事宜,其关键在于男方家长是否明确表示仅作为单方赠与给子女拥有。假如女方家长在子女婚后为他们购置的住房,并且此房屋被明确指定为其子女独享所有权,那么这所住宅将被确认为男女双方的私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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